1.能要回來當然要回來.要回來買包子餵狗.自己也爽.2.但簡訊真的不能亂發.對方存有證據.已無法走法律途徑要回來.不然你也可以去打官司看看.3.至於她之後怎樣處理才算紀念.是他說了算.並不因你不認同就具有取回的權利.4.至於你花多少錢在他身上.跟取回東西的權力無關.只能說.當時你也玩得爽.不然你也不會如此花.就放下讓一切過去吧.5.請切莫要得太急太兇或一時生氣口出惡言.到時候被告恐嚇或是什麼.很難看也更不值得.6.小弟是認為在女生身上花錢.就像第一次走進某家餐館吃飯依樣.再怎樣難吃.再怎樣貴.再怎樣不甘.你都吃了.錢都給了.就認了.就算了.下一頓打聽清楚吃頓好的.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