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喝紅茶 wrote:和女友在一起六年,最...(恕刪) 的確是該罵..發洩發洩也是應該的..畢竟我們都不是鍵盤聖人..prs76 wrote:就算對方劈腿,也是你哪裡作不好,人家才會跑掉 按照這種神邏輯,被強暴的人都應該檢討自己,一定是穿太少太辣才會被強暴..被家暴也一定被打的人欠揍嘛..原來出事了,應該是被害人要檢討..嘖嘖..大家要筆記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