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black wrote:
她都敢和我賭幸福了…我怎麼會不敢押一棟房子呢(況且是還要交貸款的)
如果錢是你出的,房貸你要繳,千萬不要這麼做,頂多將房子共有寫雙方的名字,這就很好了 ~
先不管房子你只登記老婆的名字,你父母會怎麼想,重點是,10年後如果不幸要離婚,你就哭了 ~ 因為你也是在跟她賭幸福喔 ~
講一個實際案例,我舅舅和舅媽結婚15年了,當時結婚買房時,舅舅也是登記舅媽的名字(一間房子800萬,舅舅拿出500萬現金,其餘貸款),婚後房貸也是我舅舅在繳,2個小孩也是我舅舅在養。但最近這3年,舅媽不知是有外遇還是怎麼了,搞了一堆卡債,也買了一間300萬的小套房說要投資,舅媽一個月賺大約7萬上下,而且她賺的錢都是自用而已,居然繳不出房貸與卡債。結果有一天,我舅舅在家收到法院查封的通知書,這些事情才曝光,因為房子在舅媽名下,所以法院要查封。 現在舅舅也很困擾,這間房子都是他在繳的,結果現在要被查封,我舅舅已經拿了100多萬去幫舅媽付了部份欠款,不這麼做,他說他和2個小孩會沒地方住。還有更慘的是,舅舅找舅媽談離婚(想止血),結果反而是舅媽不想離(因為舅舅會被迫幫她還款)。而且舅舅又不敢大聲,因為怕吵架的話,被舅媽趕出去,因為屋主是舅媽啊 ~ 舅舅說他真想寫一個"慘"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