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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買的,另一半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

房子在誰名下就誰負擔貸款

但家用要平分才是

不能藉口付房貸或沒保障不出家用

小光光光 wrote:
更何況,這房子是買來...(恕刪)



要是我老婆自己有透天,我就去跟她和她娘一起住了,這樣省很多呀,生活品質又不變差,
之後有存到錢又可以再買一棟房自,這樣不是更好~!
1、薪水誰賺的各管各(免得到時又在慢慢算)

2、房子誰買登記誰的,房貸請自付(自己愛買,千萬別說是爲對方才買⋯那是自我安慰,怎麼不說爲父母買)

3、共同生活開銷平負擔(水、電、瓦斯、管理費、第四台、網路線、要是有要買菜每週輪流採購)

年薪才35萬
已願意每月拿5000給家用
還有什麼好嫌的?
女方還沒說要拿多少錢回娘家~
女方若大學畢業
高中和大學都有貸款的話
男方要不要幫忙付?

房子購買前兩方有去看過嗎?
若有去看為何當初無法協議登在兩人名下?

我認為砍掉重練不好
因為你會害到下一個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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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女方會計較到這邊來,感覺這樣繼續下去大改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之後應該會很容易就因為想法不同而吵架吧...

再者,房子不在自己名下,覺得沒有保障,這樣感覺連基本的信任都不存在呀~
會讓人覺得女方是以離婚為前提來考慮結婚這件事情嗎?

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到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同樓主說的,至少一起分擔家計吧?

個人也是覺得,再找一個會比較好。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朋友提到他可能今年要結婚,雙方家長也見過面了,但有個問題讓他猶豫...
男方與男方母親買了間透天共住,男方貸款約700萬,但她的未婚妻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

女方不願意付房貸的理由是...女生本身薪水少,且房子不在她名下沒有保障。
女方只願意每個月付5000給家用,其他薪水留著自用。
也要求男方的薪水要給女方來管。
男生因為已到適婚年齡,雙方家長也見過面,預計今年要結婚,導致男方壓力很大,開始猶豫該不該結婚?

男方是科技業,年約32歲,年薪大約60~70萬。
女方是服務業,年約27歲,年薪大約35萬。

不知道各位男大與女大有什麼看法呢?這種情況下女生真的不該分擔房貸嗎?
我周遭也有幾個女性朋友也不太贊同房貸的分擔,因為她們認為房子應該要由男方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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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生,以下是我個人看法:
個人認為如果房子是我買的,房貸我不會想讓女方出,但希望女方能夠幫忙分擔其他家計。
但是女生還沒嫁進來就表示不太願意分擔家計,個人認為再找一個會比較洽當。

大家來理性討論一下吧...(恕刪)


女方提出的條件我覺得都挺合理的,除了賺錢交給女方管理這一點要小心,一個男生如果失去管理金錢的權力,被河東獅吼的日子也就近了。
房子又不是共有~或是登記女方名字~~要女方共同分擔房貸~~不合理~~
透天是男方與男方母親買的~~所以應該男方與男方母親共同負擔
另外女方說要管男方的薪水??憑什麼?? 不合理~~~~缺乏正當性~~~
再說女方薪水只有男方一半~但是願意負擔5000元當家用~~姑且不論是否足夠~~
至少是一個善意的開始~~~~如果要增或是要減~~日後也有討論的空間~~~~
既然都講到錢了~~~我很好奇家事分擔如怎麼分擔的???

我知道別人家做法是~~~房價一人出一半~~~女方說要去改登記共同持有~~
一直拖延沒去改登記~~還是在女方名下~~~~男方也睜隻眼閉隻眼~~
所有家用~小孩所有費用~~都是男方支出~~~女生自己賺自己用~~~
不過男方說...........以後女兒得嫁妝妳要出...........就相安無事至今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3點

1. 男方自己的房子 沒資格要求女方幫忙付款
2. 男方賺取的薪水 女方也沒有資格要求管理
3. 請協定雙方財產獨立

薪水絕對不可以給老婆管
或是一結婚之後馬上被公司減薪到22k....嘿嘿,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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