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iad2110 wrote:我到底哪裡寫 未滿 ...(恕刪) 印象中~滿16~未滿18發生性行為~是可以但~監護人若要告...也是可以的....因為這需要經過監護人同意吧除非~滿18~~這是刑法的部分~民法部分要滿20~才完全獨立自主.....以上是我以前小時候念法律常識的印象.......樓煮想知道詳情~可以諮詢法律相關機構吧......
boyiad2110 wrote:我到底哪裡寫 未滿 ...(恕刪) 那他到底滿多少歲...以滿16歲..還是小孩阿.......警察會找上你...就是個預備動作了...他要搞你是可以一個一個跟你算的...你趕快想想...會不會真的為了錢...跟你亂搞..我朋友是這樣被搞的...一刀刀的割因為可以發生好幾次的去看看你未來的岳父大人...提個禮盒上拜訪阿..去探探口風吧...帶個錄音筆去吧
我們先來搞清楚,什麼叫「妨害家庭罪」好了..簡單說也就是刑法237~245237~238 屬於重婚罪的範疇239 通姦240 和誘241 略誘以下就是一堆加重 減輕 ....以下是跟你比較有關係「和誘」「略誘」:和誘罪是指得到被誘人 ( 即未滿二十歲之少男、少女 ) 同意,將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例如少男少女商得同意,在外租屋同居。略誘罪是指違反被誘人意思,如施用強暴脅迫手段或以詐欺方法(假藉要介紹工作),將被誘人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 如果被誘人尚未滿十六歲,則縱是得其同意,也算是略誘。略誘的處罰比和誘重。至於你跟小女友發生性關係的事情,依法來說「滿16歲有性自主權」,所以無法可罰...上次有人跟我說,要成年18歲才可以發生性行為?還嗆我20歲成年是哪一條法條?還跟我講成年有兩種:18歲跟20歲!(eo4~~不是「思思」有兩種?)又嗆我16歲的性自主權又是哪一條?結果我貼出來後,他老兄就消失了....我不認為你240 241會有事,因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沒有那麼簡單...過程上,我也不認為你有主觀的犯意...(如果真是這樣,要陷害人不是很容易,找一個小屁孩賴你家,尋死尋活不回去,你就是240 241了?)這種東西都是簡易庭了事,搞不好根本不起訴或不受理....所以,不要怕....還出國咧??那只是對方家長的話術而已...還是TD4說得對「他只是嚇唬你」而已~~~聽阿叔的沒錯....(雖然我也是阿叔了....)
boyiad2110 wrote:前提是,我 不 能 被 抓 去 關被抓去關我女友也不會變乖,根本只會更叛逆,...(恕刪) 你被抓去關跟你女朋友會不會更叛逆是兩碼子的事..你放心,你若不幸被抓去關了..很快就會有人取代你的位子了..唉~沒辦法,現在的年輕人換對象就像換衣服那麼快..
chinack0211 wrote:和誘罪是指得到被誘人 ( 即未滿二十歲之少男、少女 ) 同意,將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例如少男少女商得同意,在外租屋同居。 小弟路過的, 這位大大解釋的真是詳盡.看來樓主最需要擔心的應該是 和誘 罪.只是小弟有兩個問題提醒樓主:1. 對方用 和誘 來告樓主,不論是不是簡易庭,都是要跑法院找律師, 對樓主來說是很累的事情.2. 對方告 和誘罪, 假設在庭上, 女生突然來各翻供(可能受於家長的壓力), 樓主可能就糟糕了.這不是不可能的, 小女生的想法很難抓住的(雖然樓主年紀也不大)
這樣說吧,從樓主所述內容看來,成立和誘罪的可能性不高。但是,這只是從樓主所述內容來看而已。女生父母還是可以提起訴訟,個人淺見認為,會不會成立,主要的幾個問題會在:1. 為什麼她父母打電話你沒有接呢?是女生授意不接? 或者你自己不接?2. 你傳的那封簡訊內容是不是女生授意你打的?如果這些都是女生授意,女生也願意這樣做證的話,你成立和誘罪的可能性就大幅降低。雖然依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我覺得實在很難說你有任何和誘的想法和行為,因為你一直勸她回家,而不是阻止她回家。但是我不否認你還是有被起訴危險。想想對方父母的角度,女兒欺騙父母跑出去玩,就此好幾天沒有回家,而且沒有任何聯絡。而且你還把她帶回屏東老家......這在她父母看起來,是不是一個為了躲避警方尋人的行動呢? 在不理解你那裏的情形之前,她父母的想法很簡單。不過再給樓主一點信心......就是警察勸她父母不要提告這部分,一定是警察也基於經驗認為這樣很難成立和誘罪,畢竟女孩子是自己跑出來不回家的,男孩子被動收留不至於成立和誘。針對問題回答你,你日後還是有可能被她父母告,但是成罪的可能性低。可能在檢察官那裏不起訴處分,或者即使起訴了,判決成立犯罪的可能性也很低。
boyiad2110 wrote:被爸爸載回家時跟爸爸有口角回到家後甚至還有肢體衝突(他爸用拳頭毆打抓著毆打她,他也有反擊踢回去)他爸就罵說他會變那麼壞是我影響的,要叫警察把我關起來(WTF,她女兒個性本來就那麼衝,乾我屁事) 我倒覺得是女友忍她爸很久了說真的,家庭中如果有長期受到欺壓的成員、還強迫他吞忍並默許這種行為的話,久而久之其他的家庭成員就會把該名成員所受到的不平等對待視為理所當然、甚至發洩、遷怒於他。別說什麼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柿仔挑軟的吃罷了,其實這跟霸凌沒什麼兩樣,蠻常發生在不會反抗的乖乖牌、聽話的孩子身上,可怕的是這種「長期霸凌」的霸凌者在受害的成員反抗時,還很「不能諒解」,一副受害成員對不起他的樣子,還會比受害成員更生氣呢.....因為這種霸凌已經習慣到霸凌者不覺得自己有錯了........ps.如果是父母vs兒女的話,通常都是父母不敢相信「自己的兒女長久以來累積的怒火很討厭他們」,只會推說是被別人帶壞、或是被什麼給影響的,千錯萬錯就是絕對不會反省自己有錯這大概是為什麼有些人po霸凌影片被公幹後卻還跟受害人嗆聲差不多類似吧........我想如果受害人一反抗就會來個兩敗俱傷,霸凌者也不可能(不敢)做到拍霸凌影片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