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四年了,其實生活比在婚姻中好很多,只有有一點寂寞,可是不會再走入婚姻了。會對小孩有些愧疚,雖然他有二三天是會住在這里。一個人重要的是學會獨立,按著自已的步調走,不會有奢華,不委曲自已,沒有大歡樂有小幸福,特別是有屬於自已的房子後,就有了安全感。
其實,真要走到以離收場,應是非不得已,人生沒有絕對的完美,離或不離,只是一種選擇,沒有對錯。當在同一屋簷(有時會有一些照應需求)而卻仍無法融洽各過各的生活,選擇離後,過個屬於自己的生活,相信很快能調適的,祝福妳擁有一個自己的天空。
因前妻外遇離婚,已經六年,實質單親七年多,一個男人自己從換尿布開始帶一個女兒,現在八歲了,滿佩服自己不需要自己爸媽幫忙,就可以白天靠保母、幼稚園,晚上自己帶,這樣帶大女兒,回首想想自己還滿厲害的,也許男人比較怕寂寞,我還是很想找個人交往,再婚。
ddsdds wrote:離婚的話財產...(恕刪) 我的例子.....(以離婚3年)全部給前妻,房子車子賣掉後錢全部給她!兩人共有的儲蓄險解約後錢全歸她!!!!自己只留台摩托車和少許能維持生活的錢!!!!為什麼呢.....因為她要小孩,我知道養小孩是筆不小的開銷....加上她爸媽有欠地下錢莊錢.....所以全給她,讓她爸媽把欠債還清好好帶小孩....當初會離婚也是因為她爸媽賭博...搞到錢莊天天來家裡問候......真的照三餐加宵夜持續好幾年....每當我幫她爸媽把錢還清,他們還是繼續去賭,這種狀況持續了好幾年...坦白說...我再也受不了了,就循環....他們欠債,我去還錢....(連錢莊的人看到我...都勸我跟他們撇清關係,不然倒楣的還是我.....因為每次都是我出面還錢....錢莊也認識到利息可少算........)3年前最後幫她們最後1次,但是我也下定決心再也不要跟他們有任何關係了.....(婚姻8年中,其中5年在幫她的爸媽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