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我跟樓主有一樣的問題,我女友(前)也是非講不可,且他是想到就要打,協商十點後再講也不行,且一講就要講超過一個小時,一打來(七點以後),手邊的事都得放下,有爭執的時候甚至一次四個小時都是家常便飯,昨天因為她無法妥協十點後再講,所以協議分手的狀態.............我只要求十點後講,一次一個小時左右,這樣不過分吧.........不過,會分可能也不只是電話吧,只是電話讓所有事情都提前引爆,早點分似乎也是好事?!
撇開電話,我們實際見面也都很ok,感情不會不好,只是他日本有一些業務,常常要待日本一兩個月,再來她是一對一英文家教,所以很會找話題,可以一直講一講在跟我在一起前,他就都是跟家裏講五小時的sk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