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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又交往卻要承受輿論壓力

嗯...

可以直接用到的真的比較實際

太遠了

鞭長莫及

摔角小強 wrote:
我跟初戀一個多月前分...(恕刪)


如果你一個月就又交一個了~~

那很明顯你早準備好了~~

被狗幹是應得的~~~

因為在你沒感覺時就該提出~~

而不是表現成(哦總算解脫了~~)

反正被x也被x了~~~

算了吧~~因為你來po的也只是你單方面的說詞~~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摔角小強 wrote:
我是男的………不過還...(恕刪)

俗話說漏網的魚比較大條
樓主沒做好該做的工作啦...兩人共通朋友那邊是早就該打點的....

我猜你的現任女友是在你們未分手前就認識...既然做都做了你就承擔罵名吧

朋友罵你時你要低調..說這一切都是你的錯..是你做的不夠好兩人才走到緣盡情逝這一步

反正3個月後又有其他八卦新聞...話題不會永遠圍繞在你們身上


摔角小強 wrote:
我是男的………不過還...(恕刪)



所以你和前女友上了國中二年級不久之後開始交往,是吧?!
Dude
bkdm wrote:



所以你和前女友上了國中二年級不久


是的


謝謝大家囉,真的是我的錯.我就低調的承擔罵名好好愛下一個人
愛情不需要對誰交待,

自己跟喜歡的人開心最重要。
我也曾因為前者。怕她分手後不能接受難過而偶有聯絡。但當她發現我有女朋友時。到家裡亂導致跟現任分手。而前者鬧完後消失。沒多久也交男朋友了。既已選擇往前走。別往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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