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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貴重禮物,分手後要還回去嗎?

吃飽沒事做

可以去慈濟當義工

幫自己積德

又可以幫助別人



用他的名義把錢捐出去

不就好了

既不打擾

又幫他做功德

還是你想錢債肉償
不用還+1

當初兩人相愛心甘情願送對方東西

而且對方一開始也拒絕了...那就留著或是捐出去吧

QQ992288 wrote:
以前的男友,因為大我...(恕刪)


很明顯的妳就是故意要找藉口跟他聯絡!!
都分手幾年了,人家根本不在乎好不好~~
勸妳別去打擾人家美滿的生活了!!
做點善事,心存善念吧!!
唯心而已 wrote:





都已經分手多年了,對方當時也說不用還...在多年之後妳還想要還他的意思是....

即然妳堅決要還那請妳把錢捐給需要的人好嗎?

不要沒事找事做,害對方夫妻吵架...(恕刪)


不要沒事找事做+1,還是你根本就忘不了他?
QQ992288 wrote:以前的男友,因為大我很多歲,他出社會比較

我欠錢,給我吧!
每年買"100公斤的白米"以不記名方式寄給他!

" " 內的物品可自行填寫。
留著吧,相信他也不要你還給他
有需要的時候還可以變賣
不想欠他又不想與他有瓜葛,又不想讓別人落話柄,把等值金額捐出去然後告知他並給他匯款証明照片.

告知他因你說不用寄還,所以我用你的名義捐給弱勢團體,記得(要用他的名義捐款)因為那是他的錢.
沒指名道姓請千萬不要隨便的對號入座,會鬧笑話滴. 草玩了莓 :)

銀河王 wrote:
捐給我吧~


見者有份 米~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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