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標籤 wrote:很勇敢沒房子還生2個...(恕刪) 沒房不能生小孩喔?樓主問的是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問他父母做什? >>> [哪有媽媽狠下心來拋家棄子 按照本山人的社會經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就不要裝可憐了]<<<社會上的人百百款.你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你這個是哪來的山人阿?
樓主是台北市人嗎?台北市助你好孕政策:5歲以下孩童、月發2,500元育兒津貼。但是要父母雙方及兒童(新生兒除外)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單親要怎麼申請,可能就要去問問承辦單位了。低收入戶補助: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0,656元,小於等於14,794元。如果樓主的38K是平均收入,那就有符合第四類的低收入戶,但是有家庭財產限額的限制,動產每人以15萬元為限,不動產每戶以550萬元為限。以上是台北市的條件。第四類低收入戶的補助如下若家戶內有6歲至未滿18歲兒童或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1,900元生活扶助費。未滿6歲兒童,每增加一口,增發3,900元生活扶助費。
Pandion wrote:就算老婆受不了老公, 也不會不要孩子(不要監護權),不要孩子的女人在這個世道可多了, 週邊朋友親人好幾個例子,這種女人, 尤其是連一點輔養費都不付的, 幾個特徵(複數個集合),本位主義, 愛玩, 外遇, 心態不成熟.生性涼薄的女人比你想像多很多, 尤其在這個女性享樂的年代. 請各案處理...
zenit1230 wrote:因為跟妻子有很多價值...(恕刪) 只少你是提早因為價值觀不同而離,不是因外遇偷吃而離~~建議還是先不要搬出去,少一筆開消,幼稚園花費也是不少~~可以等到國小開消少了才考慮~~~緍姻上~有太多因素導至~兩個人對,對方的不滿和怨氣累積~~*但是不管原因是如何~在還沒離緍~就先對外發展就是有錯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