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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單親爸爸

kensers wrote:
請不要預設立...(恕刪)


你又知道一定是男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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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我國女人並沒有比較高尚與可憐。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走標籤 wrote:
很勇敢沒房子還生2個...(恕刪)
沒房不能生小孩喔?樓主問的是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問他父母做什? >>> [哪有媽媽狠下心來拋家棄子 按照本山人的社會經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你就不要裝可憐了]<<<社會上的人百百款.你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你這個是哪來的山人阿?
樓主是台北市人嗎?
台北市助你好孕政策:5歲以下孩童、月發2,500元育兒津貼。但是要父母雙方及兒童(新生兒除外)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單親要怎麼申請,可能就要去問問承辦單位了。
低收入戶補助: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0,656元,小於等於14,794元。如果樓主的38K是平均收入,那就有符合第四類的低收入戶,但是有家庭財產限額的限制,動產每人以15萬元為限,不動產每戶以550萬元為限。以上是台北市的條件。
第四類低收入戶的補助如下若家戶內有6歲至未滿18歲兒童或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1,900元生活扶助費。未滿6歲兒童,每增加一口,增發3,900元生活扶助費。

kensers wrote:
99%的媽媽 都願意把小孩子留在身邊 甚至也要定期看 跟帶回家 出去玩...(恕刪)


又是一個亂噴數字的。請問來源?

Pandion wrote:
就算老婆受不了老公, 也不會不要孩子(不要監護權),
不要孩子的女人在這個世道可多了, 週邊朋友親人好幾個例子,
這種女人, 尤其是連一點輔養費都不付的, 幾個特徵(複數個集合),
本位主義, 愛玩, 外遇, 心態不成熟.
生性涼薄的女人比你想像多很多, 尤其在這個女性享樂的年代.


請各案處理...

zenit1230 wrote:
因為跟妻子有很多價值...(恕刪)


只少你是提早因為價值觀不同而離,不是因外遇偷吃而離~~

建議還是先不要搬出去,少一筆開消,幼稚園花費也是不少~~可以等到國小開消少了才考慮~~~

緍姻上~有太多因素導至~兩個人對,對方的不滿和怨氣累積~~

*但是不管原因是如何~在還沒離緍~就先對外發展就是有錯在先~~


jiuanwenbaobai wrote:
這年頭,我國女人並沒有比較高尚與可憐...(恕刪)


+1


zenit1230 wrote:
因為跟妻子有很多價值...(恕刪)

收入三萬八?
應該不可能搬出去住,誰照顧小孩?
根本入不敷出.

走標籤 wrote:
哪有媽媽狠下心來拋家棄子...(恕刪)


這位山人年紀應該有些了
現在女性早知道既要拋家便要棄子,這樣還會有好行情
如果沒有小孩 離一離大家開心

有小孩的話 是否考慮給彼此一個退讓空間
看是她退讓 還是你退讓
心平氣和 好好審慎評估
大家都是成年人 沒有什麼不能談的
小孩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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