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當新郎時也遇上這個情況,家裏經濟並不佳,自己也沒那麼多存款!大定是我辦現金卡去借了30萬出來擺桌...擺了不會超過1小時就可收回了..而且過程中,當媒人的家姐有在旁邊看著...隔天立馬拿回銀行還,只花了手續費几百元!其實,當時打算就算被收下也就慢慢分期還而已!另外,還有一種是...女方收下後是交付給自己的女兒!這檔子事..個人覺得放假鈔或其他什麼本票,支票的並不妥當!樓主的事更複雜...您們只是男方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