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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的感情

沒什麼好罵的
人都會犯錯,你已經給過她機會
再犯不值得原諒
我是女人,我知道很多女人一旦變心,就覆水難收
版大你再愛她,她心都不在了
留著人在心不在有什麼用?
即使人在心也在,破過二次的鏡子再粘回來也是裂縫
你不在意嗎?你能釋懷嗎?
早點解決,也沒什麼報復不報復的
你好好過日子就是最好的報復
離婚吧,就算挽回,也只是留住人留不住心,何必呢,給彼此都一個機會,下一個會更好
有被劈腿過的都知道~ 變了的心真的像全壘打一樣! 回不來了!

小米賣飲料 wrote:
女人一變心,就潑出去的水一樣
,在也回不來了!


151515151515151515
小孩記得去親子鑑定一下!
另外,變了心的女人就像是潑出去的水,別等她回頭吧!
你應該要勇敢的先轉身離去!

把通信紀錄留著直接告對方妨礙家庭...
至少也給對方一個恫嚇!

小孩子留著,請女的回去娘家裡住吧!
記得別打電話去,也別去看更別問她回不回來...


通常要走到這樣女孩子才有一點點該回頭的覺悟!
如果她真的回頭了,你們再決定離不離婚!
真的不行請先離婚,小孩監護權一定是你的!
後面有機會她肯回頭,在去登記也不會有人知道你們離過婚...


你真的很冷靜,如果是我應該當場絞殺她在床上了...
離婚或許是個很艱難的決定

但是不離
你會快樂嗎

難道你要每天籠罩在妻子偷吃的陰影中嗎

當你給他機會的時候
也是給自己機會

既然他不願意爭取這次的機會
你也不用客氣了

要不要走法律途徑
看你個人

與其給小孩一個會偷吃的媽媽和一個整天心情不好的爸爸
還不如給自己喘口氣吧

離了吧,三年之後你會發現,這是一個很好的決定。

如果不離,三年之後你會發現,自己還在痛苦中。

nokia wrote:
我還不知道妳已經再叫別人老公了...(恕刪)

把對方約出來
老婆給他
小孩你帶走
謝謝大家,我大約知道怎麼做了,機會是會給的,要不要就看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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