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真是有少部分的父母 ,非常糟糕,
我就認識一對夫妻 ,兩夫妻的生活態度就是好吃懶做,
不肯工作, 整天賴在家裡 ,工作有一搭沒一搭的,
沒錢了 ,就跟自己的老母借, 親戚借, 甚至跟孩子的老師借, 校長借,
對於兩個小孩的教育也是, 從小學開始, 就開始擺爛,
一星期五天, 只讓小孩去學校兩三天, 害得老師經常去他家逮人,
到了國中更過分, 一星期只讓小孩上學一天 ,前一陣子甚至兩個星期不見人影,
顯然將來兩個小孩, 只會有小學畢業的學歷, 國中頂多算翌業吧,
然後這兩夫妻又不工作, 可想而知, 將來這兩個孩子除了前途黯淡之外,
還要扶養這兩個好吃懶做的傢伙,
碰到這樣的父母 ,只能說天下真的有不是的父母.
>>> 以前成人對小孩,現在成人對成人,哪裡殘忍??
卻用相同方式對父母 是教育有問題 ????????????????
>>> 誰教育誰??
這樣子報復 好嗎?????????????????????
>>> 不是報復,是不負責任的後果,,
三貓之僕 wrote: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g...(恕刪)
應該說:
今天當父母的怎樣對待孩子.當孩子成人後就會怎樣對待你!(多數!)
也可簡化成四字:
因果自招!

pinechou wrote:
這是一種很矛盾的心情...(恕刪)
心態!
教育有問題?自從推行那啥鬼教育制度我就不相信教育部能拿出多好的東西!

其實這種心情也不矛盾!
當孩子成人懂事之後就是開始跟這種父母要債的時候!
讓他們自己親身嚐嚐自己曾受過的苦.很簡單ˋ直接通常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我個人也贊同這種方式.以牙還牙而已!

費薛曼 wrote:
出社會多年,我其實越...(恕刪)

GG柑仔 wrote:
我未來會上新聞被控訴...(恕刪)
只要是事實.就算你被控訴你也穩贏= ="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雖然不適用所有狀況.但在部分情形來說也的確是如此= ="
另外一位朋友的情形是:
朋友老爸原本做生意作好好的.
結果娶了一個好吃懶做只因為她信算命的說她只要嫁到夫家啥事情都不用作的"好老婆"入門.
這個老爸連自己親娘的反對都不聽.硬是娶了!

結果勒?
這位好老婆生了朋友姊弟三人.只生不養.朋友老爸本來好好的生意也被她弄垮還拿房子抵押負債.
這位老爸拿了自己親娘幾百萬做生意都賠掉.因為鐵齒不想收掉又想賭運氣.好了!
結果差點搞到全家要流浪街頭.這位好老婆還很白木的幹了一堆蠢事外加手腳不乾淨= ="
現在勒?
三姊弟全靠阿媽養.當父母的完全當他們是死人還想逼死他們

而這個老爸自從生意失敗就整個"走中".從一個好父親變成渾蛋= ="
從沒想振作過.整天只想再跟她親娘拿錢或把房子抵押拿去賭生意成敗!
不然就只會怪罪三個小孩怎還不出去賺錢巴拉巴拉一堆的= =
(槓!兩個還沒18.一個剛失業你是想怎樣?
)這位好老婆則是成天看網路小說連飯都不煮!
三姊弟則是當做沒這種父母親.連日後捧斗都不想.只肯捧阿媽的!

要不是朋友說她自己會處理讓他們死的更難看.
我當場就要扁人了= = 哪有這種父母?

我也跟朋友講明了.只要她父母敢在我面前講這種事情?
誰的面子我也不買單.直接扁了!

現在.三姊弟已經開始自立自強.只要錢準備好就帶阿媽搬出來自己住.那兩個老的鳥他們去死= ="
而暫住的地方朋友也已經事先跟其他朋友橋好.基本盤沒啥問題!
那麼!
這種日後子女不想捧斗的父母沒有可恨之處嗎?

被子女拋棄的父母我不敢說全部都是因為自己對孩子的態度導致這種結果.
但往往大部分的主因是如此!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再怎樣.畢竟曾經拉拔自己長大.可是!
當自己的父母殘忍對待自己的時候他們還能適用這句話嗎?
個人最賭濫的就是這種父母!

我記得小時候...
民國60~70年代.那是一個五角硬幣可以買好幾個糖果.
1元硬幣可以跟雜貨店老闆玩台子賭甜不辣吃N條.
10元鈔票可以讓一個小孩子玩一天的年代

而當時!
我只能看著鄰居或同學的新玩具ˋ新衣服流口水.我也不曾跟爸媽要過.即使爸媽看的出來.
因為我知道家裡不好過沒辦法讓我買那些!
有段時間.家裡只有兄弟兩個有飯吃.爸媽常常說他們已經吃飽了.但事實上他們沒吃

我知道!但是我不敢說!

當家裡好過一點的時候.我也存了一點買了我人生的第一隻真正屬於自己的玩具.
我永遠記得它! 裝甲騎兵的直昇機(可變成人型)!(應該是小三還小四的時候吧?
)但是我卻沒有任何高興的感覺.因為我被老媽罵:{買玩具作啥?買來又沒用!}

我依稀記得我是哭著跟老媽說的:{我只是想買一隻屬於自己的玩具而已!}
老媽聽到這句話也沒聲音了.因為她哭的比我慘

老爸下班回來看到玩具沒講啥.只淡淡的說:{別玩沒多久就玩壞了.要珍惜!}
當時同住的二叔較寵我.不過也是幫老媽唸了一下:
(玩具不要買太貴.媽媽給你的錢是要讓你吃飯不是讓你餓著! 以後不要這樣了!}
(結果之後都是他瞞著老媽買給我.事情爆了之後換他被老媽唸更慘
)那段日子雖然家裡苦.但是兩老從未把脾氣發在我們兄弟兩人身上過!
(鞭策功課時藤條伺候少不了.加上又拿不准看卡通跟馬蓋先當條件.真的是不拼都不行
)如果以我爸媽當標準的話......
恐怕為數不少的父母是連當爸媽的資格都沒有!

孩子既然生了?
那就請負起自己該負的責任.不要自己想玩火又不敢負擔風險!

我不知道這些被拋棄的父母是怎對子女的.至少就我家論!
兩個老的走後我們兄弟還是會誠心誠意的捧斗.
雖然我跟兩個老的時好時壞= =||
不過以為人父母跟做人來說.他們是好榜樣!

結果出了我這個歹筍

PS:
我唯一跟老媽開口要過的東西只有一個!
就是當年小虎隊的紅蜻蜓專輯錄音帶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首先"可憐之人"幾乎就可以說是窮人,失敗之人或發生不幸之人....等等的解讀。如果是一位非常有錢的大老闆,你會用可憐之人來形容他嗎?應該不太會吧,就算有,也僅是少數中的少數。
其次,"必有"也就是"一定有"的意思。既然可憐之人"一定有"可恨之處。試問:今天如果你生下來天生缺手缺腳,你不可憐嗎?但是請問你可恨的點在哪?你爸媽不該結婚嗎?你爸媽懷你的時候不把你打掉嗎?
又或者,今天您出門好好遵守交通規則走斑馬線,也有注意左右來車,結果被一台酒後駕車被一台原本靜止中但因機械故障突然暴衝的車撞到,撞到手斷腳斷重傷,你不可憐嗎?但請問一下您的可恨之處在哪裡?是您今天不應該出門嗎?誰叫你出門所以可恨....等等。
基於上述理由,我覺得這句話根本不成立。
其實認真去想,世界上的人皆是不完美,既然不完美,當然會有缺點。既然有缺點,它就有可能成為你的"可恨之處"了。所以我覺得今天如果這句話改成"人必有可恨之處"或是"可憐之人多有可恨之處"問題就比較沒這麼大了。誰叫他當初要用"必有",用必有隨便舉幾個例子他就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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