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gman: Revisited wrote:縱使自己負責所有開銷...(恕刪) 我覺得我會和伴侶每個月,共同把收入的一部份存在一起,當然前提是要彼此達到共識,比例也要先溝通好,家用就從那裡扣,然後老了以後有多再共同享用。然後自己收入的另一部份就自己自由運用,但花大錢時,還是要先彼此報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