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已解決,恕刪。


KKKKWWWW wrote:
因為她只要有點小吵架就離家出走,跑回娘家已經是常態了..(恕刪)


說到這 我老婆當初也離家出走好幾次啊(遠目)

不過我老婆吵架離家出走 倒是不敢回娘家 因為我老婆自己知道會被我岳父母唸
(平常沒事倒是一兩天就回去一次 我家到她娘家只要20分鐘 我覺得OK 我沒那種女兒嫁出來平時就不能回去的觀念 人家又不是賣女兒)

這邊我得謝謝我岳父母 他們的觀念很好 知道夫妻吵架就是要自己在房間解決
(我岳父還說:通常最後都是在床上解決)

另外也提醒你 你可能要思考一下岳父岳母的力量(終究是血親啊)

對之曉以大義 提醒他們一下 如果這種情況 是不是通知你領回 還是不要收留你老婆

不然一直以為有個避風港就不面對問題 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這種感覺就是不會互相的老婆
防人之心不可無
該保護自己的部分一定要做好
除了不動產的部分
有上萬的金錢往來千萬記得用匯的
法律講的是證據

房子買便宜一點的
房貸自己繳
不要拿老婆一毛錢
名字一定要堅持你單獨持有

動不動就離家出走
或是拿離婚來當談判的籌碼
就是看準你軟趴趴
軟土深掘
男人的氣魄拿出來
不然你以後鐵定被吃夠夠

有甚麼問題好好談
談不攏大不了一拍兩散
都幾歲的人了
又不是學生談戀愛
動不動把分手放在嘴上
莫名其妙

警告她
下次再沒有你的允許就離家出走
就不要回來了
搞不清楚狀況

看你的情況
經濟能力應該是不會差到哪去
大丈夫何患無妻
不要讓自己活得這麼沒尊嚴

KKKKWWWW wrote:
我不懂我這樣做有什麼錯,而需要去租房子...(恕刪)


妳只有一個錯,識人功力不夠.
東窮西弱南逃北趴 wrote:
如果你父母出資你600萬買房子,並有書面聲明為你的特有財產,那這600萬是你的特有財產,但不代表這房子是你的特有財產,2者不能相等,即使你之後把你妻子幫付的房貸還清給你妻子也一樣,這房子不是你的特有財產,除非你父母贈與房子給你並有書面聲明其房子為你的特有財產(恕刪)


恕刪

KKKKWWWW wrote:
所以說即使證明是用那...(恕刪)


離婚了,房子還是一人一半
小黑貓1026 wrote:
另外也提醒你 你可能要思考一下岳父岳母的力量(終究是血親啊)

對之曉以大義 提醒他們一下 如果這種情況 是不是通知你領回 還是不要收留你老婆

不然一直以為有個避風港就不面對問題 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恕刪)


恕刪
灣仔陳浩南 wrote:
離婚了,房子還是一人一半(恕刪)


恕刪

KKKKWWWW wrote:
所以女方沒出到任何一...(恕刪)

很簡單~
先離婚再買房子然後再結婚
現在採登記制,只要登記日期在你購屋之後
房子就是你的

說明白一點
你老婆根本沒搞清楚什麼是共同財產
不然她不會為了這種小事鬧到離家出走
還會很高興的去看房子弄裝潢

什麼登記兩個人名下都是多此一舉
她就算什麼都不說,也能分一半
這才是聰明的女人
這算是現今社會的潮流了
我看過許多類似的案例
大多是
1. 平時生活要維持高品質,買東西絕不手軟;等到要出錢時卻又不大器
2. 家庭分工絕對斤斤計較;要分擔家用時占盡便宜
3. 公婆經濟上支援來者不拒,公婆的建議從來不聽

要不是有小孩,很多男人恨不得重回單身
KKKKWWWW wrote:
小弟我剛剛新婚,沒有特別去辦理夫妻財產的分配,我的父母最近出資600萬,幫我買房子和家具,然後還需要再貸款600萬,由我們夫妻自己想辦法還房貸,但是父母堅持房子的權狀要登記在我的名下,我老婆因為此事離家出走,不願意回家,說沒有共同持有房子讓他很沒有安全感,也不肯幫忙我繳房貸,說房子要登記一人一半,她才考慮要回家,但是娘家方面看起來也沒有要出資幫忙的樣子,搞到已經快要離婚了。

因為房子是預售屋,現在房子也還沒有辦好過戶,所以我也在慎重考慮這個問題,畢竟我父母也很堅持,說要登記兩個人的名字,就不會幫我們出資買房,恐怕要說服我父母也是難事。

加上我老婆就為了這樣離家出走,拋棄了家庭,也讓我對她的信心開始動搖,感覺有點現實,好像只是想要錢,如果我將房子登記一人一半,將來不幸離婚了,這樣房子的產權歸屬該怎麼分配呢?另外,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和登記一人一半,會影響到離婚後的分配嗎?

聽說好像我的父母贈與我的600萬,可以視為我的特別財產,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而貸款的部分,我只要歸還她有幫忙的部分,還要補償房子增值差額的一半,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煩請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達人幫我解答,非常感激。
...(恕刪)


如果房貸你自己繳,
她還會要求要登記在她名下嗎?
怕她連生活家用都不出,
您會很辛苦而已,
不然,阿莎力都靠自己吧!

如果經濟能力無法靠自己,
可溝通你出一半家用跟所有房貸,
她付一半家用就好!
不然如果要她扛全部家用,
怕她會覺得家都是她在養,
而您都是在存錢(房貸),一樣會吵架的!

至於離婚後,
台灣又不是美國,哪有什麼一人一半,
除非她能證明有繳房貸,
不然房子是你的,她能怎樣?
最多打贍養費官司罷了!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