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關於未成年性關係 男35歲 女17歲


SAVE陳小重 wrote:
我朋友最近認識一個女...(恕刪)

滿十六歲 兩情相悅就不會怎樣了
女生滿16歲歲的話合意性交的話無罪,而且不能有金錢物質上的交換(滿18的話就沒罪,就算用金錢買的也一樣,只要不過夜((過夜會變成誘拐未成年少女脫離家庭,這項是未滿20歲)))。但"合意"很主觀,女生只要一個翻臉說是強迫的,那就很麻煩,男方需要舉證是女方你情我願的,不然法官還是會依女方未成年,男方成年且歲數遠大於女方,認定男方有罪
看到你這篇,我朋友老皮心也抽了一下
J123456J wrote:
我覺得提告者舉證2人有發生關係更難...
是有拍影片或有留下體液嗎QQ...(恕刪)


如果真有發生沒那難啦

時間.地點.案發經過.....等等



法律規定是16歲
不過
告成功的機率很低
這種案子太多了
新聞報過好多次
都是女生惱羞成怒亂告一通
最後只是惹笑話給自己

SAVE陳小重 wrote:
我朋友最近認識一個女生
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後來分手 女方要威脅提告

這樣的話在我知道 在民法有沒有罰
刑法的話也是沒有限制滿16歲要罰

我也不太清楚 幫朋友發問一下大大的意見


雙方滿16歲都有性自主權,重點在不是對方的父母告,而是女方要告

請問男方如何證明是兩情相悅,建議滿18歲在談分手吧,更何況分手的方式很多

比如把自己搞得爛爛的,動不動就跟女生要錢,把自己搞得很不愛乾淨,方式很多

讓女方自己不要男方比較實際,如果女方都能忍受,那我只能說你朋友不要身在福

中不知福,能容忍自己所有缺點的女人真的沒幾個

另外同居屬於民事,未滿20歲都能被對方父母告

如果是性交易就算對方滿16歲且自願也算犯罪,一樣會被判刑,必須滿18歲

基本上這種歲數差距 男的就是個蘿莉控! 噁心

SAVE陳小重 wrote:
我朋友最近認識一個女...
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後來分手 女方要威脅提告(恕刪)


女方提告....
你覺得女方會說是兩情相悅?

花錢和解撤銷告訴吧~
既然都做了。。。就要承擔一切可能會發生的後果 都可以當爸爸了說

SAVE陳小重 wrote:
我朋友最近認識一個女...(恕刪)


需要提出女方是自願的證據@@
簡大頭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