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灌2000CC白開水 wrote:今天才得知某堂哥跟堂...(恕刪) 自己笨能怪誰我打死不相信女人說的 甚麼房子跟車子要過戶 女生才有安全感這種鬼話有時 我就覺得 酒店妹還比外面女生有良心的多至少進去就知道她們要你的錢而不像外面的女人 表面上說不用 實際上.....呵呵
蠟燭N頭燒 wrote:我也覺得版主的堂哥狀...(恕刪) 我有個好朋友也是類似樓主堂哥男方完全沒有幹出對不起女方的事情喔(離婚主因是女方嫌男方賺的太少,不斷為了錢事吵架)只因他前妻拿小孩當籌碼(不給房子就不把孩子讓出來)而他又非常想要小孩的監護權所以最後就妥協了
workcool wrote:我有個好朋友也是類似樓主堂哥男方完全沒有幹出對不起女方的事情喔(離婚主因是女方嫌男方賺的太少,不斷為了錢事吵架) 一樣也是好朋友的案例:男方應該是沒外遇啦!不過離婚主因是:女方嫌男方賺的太多,但存款部位卻一直要等下個月薪水入帳至於$$花到哪兒? 男方:妳無權過問!所以夫妻財產該不該分明呢?一直無法互信的怨偶, 若還要湊在一起的話, 還是上法院簽夫妻財產分開制,這樣任一方的心裡都會比較踏實些...不用擔心對方一直挖洞給自己跳正在挖洞的也怨不得人
婚前的要處理好....婚後的就看跟另一半討論的結果...還有說到肚量這個部分...其實... 很平常吧...我朋友 (還不止一個, 不過都是第一個帶出來的風氣)..他離婚的時候, 直接就說..."只要妳簽字, 全都歸妳... 房,車,小孩,現金,存款 (後略)"他說, 換得後半生的自由, 值得...而且... 一次買斷, 不用在那為了贍養費的勾勾纏...以後大家老死不相往來... 斷的乾乾淨淨...(也不想給任何的藉口讓她攀關西, 找連繫)錢, 再賺就有了...女人, 再找就有了...但是被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牽絆著, 最怕的就是另一半不肯離...(劈腿找小三, 不是選項... 不能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只要肯離... 全部給她也都 OK....結果風氣一帶起來...好幾個也跟隨著這種腳步...有一個甚至比以前有錢...(因為工作賺的錢只需要養自己, 自己決定怎麼花)(他前妻很會花, 又愛賭... 不過還不至於負債... 頂多就月光而已)當然啦... 如果可以離婚又不用梭哈...這樣是最好的...只是很多時候, 根本不想要討價還價... 只想要趕快離婚..婚姻裡... 錢真的要說清楚... 至少要有共識....
女人真的很愛錢而且愛的是別人的錢我一個朋友的每一任女人,每個都想挖光他的錢。他交過7個女友,每次分手完他都一文不名.結果他第八個女人,也是一直吵著要管錢,由於我朋友心中對於過去有很大的陰影.所以現任女友(已結婚)一直要錢的的行為,造成我朋友很大的壓力。一個男人就算再厲害,能夠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女人拐走所有的錢?他說,每個女人的心中,其實都有一顆妓女的心.
我是贊成主張夫妻財產分開制+婚前協議.無論是男人女人,都會有少數擺爛的人,我看重情份,也珍惜我努力工作所賺的錢,各自理各自的財我覺得家庭財務風險也會比較小.anneybaba wrote:一個男人就算再厲害,能夠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女人拐走所有的錢? 所以為什麼你的朋友總遇到這樣的女人?他自己是不是也該自省他薄弱的意志.anneybaba wrote:每個女人的心中,其實都有一顆妓女的心. 你說話真是難聽.你和你朋友遇到的女人並不代表所有女人都這樣.吸引力法則是這樣,你想著什麼,就引來什麼.
greyfox wrote:那請問大大假設是 長輩早已過到子女名下的房子 車子 現金 ( 為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財務才會列入夫妻平均分配。若婚後男方將自己房屋登記為女方,看是贈予或買賣或借名,如為借名最好簽訂拹議以後比較少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