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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挑戰自已的能耐吧…

交一個新的或許妳就比較不會眼紅了吧…


slicespock wrote:
雖然一開始是我提出分...(恕刪)



3好+1好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ta1025 wrote:
樓主有點眼白太多分手...(恕刪)

+1


slicespock wrote:
雖然一開始是我提出分...(恕刪)

繼續任性逞強,妳會更難過的。

一切的一切都是妳自己天真個性造成,妳認為有什麼解決之道?
前男友如果痴心等妳,妳就不會覺得煩嗎?

劣小沒藥醫。

別再以男友的標準來要求他看待他。
我砲故我在
請問您是住靠近台灣海峽還是太平洋?
還是菲律賓海、日本海?
管這麼寬請問釣魚台有歸你管嗎?

slicespock wrote:
雖然一開始是我提出分...(恕刪)


隨寓而安,斯真隱矣。

slicespock wrote:
雖然一開始是我提出分...(恕刪)

看完之後 只有一個想法 你真....
分手請分"乾淨"
分手請分"甘願"
分手請各自"獨立"

做不到以上三點
不叫分清楚

就算各自有新伴侶
每天看到彼此也都很難調整

對自己好一點
能不一起共事 或是合夥
就分乾脆一點啊
樓主活該拉




好在樓主的前男友也是有手段,不然吃醋的人應該對象調換了
分手不代表不愛

人分手但心還在時

希望妳不會越做越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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