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新聞上不是有說~
一位高中老師,娶了同事為妻,但妻子總是拒絕跟丈夫行房,
甚至避走娘家,導致分居!
這位高中老師於是訴請離婚,法官也同意判准!
我看樓主的問題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等於這已經是固定的模式無法改變,
因此勸樓主趕緊分手,不要等到結婚後才後悔!
勉強在一起,依樓主正常的生理需求使然,屆時婚外情或是金錢一夜情是肯定的,
那有要掀起多少風波,
目前為止,樓主沒什麼錯,但談戀愛的過程就是要彼此磨和出適合的相處模式,
不成功,便是戀愛失敗,就可以分了,不要眷戀。
Only work which is the product of inner compulsion can have spiritual mea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