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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可怕
如果以後遇上這種女友
一定很果決就分手的

改個標題吧,這根本是釋放了個殺人犯。

jakey19850619 wrote:
看到這段...我以為只有偶像劇或是台灣的鄉土劇才有的...
...(恕刪)

不過是吃碗牛肉麵,有需要表現的那麼 晴天霹靂 嗎...

你是對的...結婚就是為了建立一個家,跟這類的人結婚根本是把自個往火坑裡推,又不是頭殼有洞,取一個回來專門花錢的,就算有印鈔機印出來也要等他乾啊,哪養的起。
hayama0580 wrote:
沒錯~~我就是真的養...(恕刪)
這種女生 結婚大概是沒辦法
但是 道義上 或說 作為一個身邊的人
你應該帶她去看醫生
這很明顯是精神有疾病
邊緣人格之類的
不是公主 是要吃藥照顧的那種
不然至少應該誠懇的跟她家人溝通
請她家人處理

現在社會上精神病患所受的污名很嚴重
家人拒絕相信這也是可以預見的
但如果建議就醫這件事情你沒做完就離開她
你只是甩掉麻煩 而沒有一點情份和責任感了

(請注意 我說的責任感 不是叫你必須接管她下半輩子
而是一個朋友應有的病識 至少 你做了能做的事情 你對得起這段感情)


hayama0580 wrote:
最近把一位會自殘的公...(恕刪)



這樣的愛...有點...令人窒息...
hayama0580 wrote:
沒錯~~我就是真的養不起,他們家人要求我如果要和她女兒結婚,要先有房子
我本身已經和家人有一間在繳的房貸,但是我也很認真的跟公主說明我的經濟狀況
我說現在要我在一另一間房子和你一同住,我只有一個方式,那就是用政府補助的青年安心成家的貸款
來買另一間房子,我希望她能夠跟我一起打拼~~(我們的家)~~但是她卻說~~我媽不可能答應的
要我想辦法賺多一點~~她就能多花一點,她也不用跟我一起跟我繳費另一間房子的貸款,說賺錢的事要我自己想辦法,所以我只能說~~我就像你說的一樣,我真的是養不起她的廢材...(恕刪)


交給klaussshoestring大大養嗎 ?

klaussshoestring wrote:
這裏有不少人標題是放生公主
明明就是自己廢材,養不起就說人家是公主

可是你的情況和公不公主無關
這應該算恐怖情人
我很同情你
因為我也遇過類似的情況
祝你早日脫苦海...(恕刪)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鄉民們真是雙重標準,
竟然沒有人說要報警,
或是告她...
你不放生,她就殺生,不然就帶去看醫生!
報警啊
這麼多次都沒報警太誇張了

如果真的要放生
樓主趕快趁對方不在把家裡大門的鎖全換掉
對方的東西打包直接寄到她家去
再來騷擾就報警
不然死給你看
你家早晚會變兇宅的


瘋狗是會亂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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