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er0932 wrote:一陣子前個公司的同事告訴我他結婚了當下我蠻訝異的.心想你沒錢沒車.怎麼會有人願意跟你.還只公證就好.對方身高高也長的不差.那個同事長的也不差而且也還蠻能跟女生聊的.他每個月薪水不到三萬扣租房還要還學貸所以每個月能存的不多. 2006年我跟老婆總收入應該有200也是公證公證不是壞事對雙方家長都省事但事後補請一定要...
因為現今社會存在著太多不知足的人沒那個屁股,卻總愛吃很多瀉藥當然會入不敷出,卯糧寅食殊不知,存在生活當中多數者夫妻倆人收入約50K養著2~3個子女,生活愉快甚至每月還能固定存款這種生活方式不也正式版內公認無法生存的一群嗎但是他們卻是現實生活中的多數者生活單純點,很多日常事務自然就會變單純了
我跟我老公登記結婚的,和家人朋友吃個飯就好了台灣生活比香港好好多,租房子一萬的一家人可以生活好好的。在香港一萬台幣勉強可以租個床位而已3萬有3萬的消費200萬有200萬的消費沒車沒房子有何不可,他們的future value 你有算到嗎 ?
isohera wrote:2006年我跟老婆總...(恕刪) +1公證有何不可(有朋友親戚就是)?公證的另一邊就是遵循古禮。問題是各個地方的古禮又不太一樣,要喬還要錢,說不定還有爭執~所以現在大家都在往中間靠最經濟實惠就是公證+宴客~紅包記得要回來
server0932 wrote:前一陣子前個公司的同...(恕刪) 有...我同事因為他們很低調,連婚紗都沒拍,也沒請客...以前我跟我家太座要結婚時曾提出找個大庭院大草地舉辦一個像國外那樣的party就好的想法結果被老爸一口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