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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和同事聊天開黃腔被別的同事聽到算性騷擾嗎

這應該算是不尊重場合吧

職場是上班的地方

如同有人在職場看A片

但有第三人在場

造成第三人不舒服

這也是成立的
女人真是很麻煩的動物

照你這樣的說法
如果辦公室有人講客家話
我在旁邊因為完全聽不懂,以為她們在說人壞話, 覺得很不舒服
這樣也可以嗎?

我是建議告上法院啦
公司的裁決
常常只是為了便宜行事
不表示那是對的

心靜如淨 wrote:
這應該算是不尊重場...(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回答

那位同事已經被逼退
我只是替他覺得很不值

起因只是我們跟同事C不同派
就被抓到機會逼退他

但老實說他們所謂的"證據"
我們也不確定有沒有
只有單方面說有....




再次感謝各位回答
有機會我會找那位逼退我同事的主管問清楚

來鬧的 wrote:
老實說要舉證還蠻簡單的
聽說是我和那位同事聊天的時候在聊天的時候偷錄音




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 (妨害秘密罪)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他要你死

你也不必讓他活

抬大砲 wrote:
女人真是很麻煩的動物...(恕刪)


看你的言論就知你水準不夠

跟女人有什麼關係

性別歧視

來鬧的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回答那位...(恕刪)


槍打出頭鳥,你準備當下一位?


以上僅是個人見解,首先對這位開版的大大說,
大大希望大家認真討論,但是您首篇的文章內容,
簡簡單單地把問題寫在標題上,然後大喇喇地說「如題」,
似乎自己也不是很重視自己的問題,一句話帶過然後接如題,
卻要大家認真以對您的問題?是否是要自己先尊重自己的問題,在要大家認真以對呢?

就問題而已,我也認真回覆,以免口舌之爭,
性騷擾的界定不是以「當事者」認為生理、心裡不舒服而定,
換言之,我對A同事開黃腔,但是B同事認為這是性騷擾,說真的很有趣!

就像在路上看到人爭吵,雙方三字經、五字經交替使用,
在旁觀看的路人,因為都有聽到,所以路人都可以用「公然侮辱罪」向兩人提告?
如果是這樣子,真的是太好賺了,以上純屬小弟的小小見解

來鬧的 wrote:
如題...最近一個同...(恕刪)


國外-> 以美國及英國100%是. 因為有之前的同事就這樣byebye了

大從vp, 小到櫃檯 都這樣byebye..

國內-> 看老闆態度, 不過一般都會對開黃腔的逞處. 除非是老闆自己...

也看過完全不理的老闆

balance0910 wrote:
以上僅是個人見解,首...(恕刪)

您拿路邊交通事故彼此用三字經問候路人都可以用「公然侮辱罪」向兩人提告有點不淪不類。

請問在辦公室兩位男生大談嫖妓經驗談交換彼此心得聲音可以讓週遭的人都聽見,您能說是兩位男生交換心得又不是對女同事開黃腔,感覺您對性騷擾防治法的界定還不是很了解,不要以為是單向一對一才是性騷擾。
nyko1225 wrote:
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 (妨害秘密罪)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他要你死

你也不必讓他活

請注意一下法條裡有"非公開"這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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