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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樓有車不可兼得.....?


2009year wrote:
有一台車每個月停車油錢保養保險約要一萬塊

多還掉五十萬每個月的房貸本息可以降低2500(恕刪)


賣掉一個月可節省12,500開支
僅為了一個月方便回宜蘭一次而舉反對票
說真的

不覺得貴女友有站在結婚的立場幫你想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換女友吧。

有屋在北市捷運附近,月薪平均50K~60K,只要人長的不差,會有不少妹要。

GC_幾米 wrote:
先把車賣掉,生了小孩再買適當的車,你不理財,財不理你歐

+1
車是奢侈品
你女友沒有幫忙出$$的話賣了吧
賣車+1,+量力而為

1、房子會增值,車子會跌價,而且保養費會因老舊越來越貴

什麼車子像知識方恨少,小孩半夜要看急診,只要不是住荒郊野嶺,總有小黃可叫吧

更何況台北市大眾運輸這麼方便,真的急到不行,還可以自費叫救護車呢

在台北市只怕沒錢,不怕沒車啦

小弟連兩輪車都沒,難道去任何地方都只能走路嗎?

真不懂這種説法有什麼邏輯•••只為了不知何時會用到,就要準備一台車,那要不要也來個飛機?

2、還沒馬上要結婚,不必把婚後可能發生的事擺第一位

3、市區內弄台機車,臨時急事叫小黃

4、回宜蘭有雪隧或火車,不比自己開慢多少

5、沒結婚前,自住頂加,多賺租金還貸款或當結婚資金

6、結婚後,頂加租人,換成較好生活品質(如少爬一層樓梯等等)

7、第四臺如前面網友所言換成MOD

8、和家裡協調,先完全出租抵貸款,等結婚再搬去自住。

結婚後會比婚前多很多支出,婚前省一些,婚後爽一些。



如果我是你房子、車子都會處理掉跟爸媽住沒啥不好的又還沒結婚...原因是台北房產多頭已經走N年了...早晚會修正
2009year wrote:
小弟碰到一個抉擇最近...(恕刪)


賣車賣車!!

我覺得其實女生不在乎車子是不是你所有的,
她只要回宜蘭家有車子方便直接門到門載她回去就好了,
她的心思就是這樣.
所以她會怕沒車子直接載她回家,
怕對她自己不方便,
所以他當然反對你賣掉.

替代方案是

1.租車
要回去宜蘭的時候再去租車子,
她照樣有車子門到門接送啊.

2.她付錢養車

3.直接搭計程車來回
大台北地區<->宜蘭羅東接送
包車直達
一次一車1200元
來回也不過2400元
比養車便宜得多
http://www.calldoor.com.tw/mystore/navy0629/products/107098

再來是有線電視的費用,
我自己絕大部分時間都上網,
因為網路可以主動挑自己想看的,
電視時間反而不多,
看看即時新聞就夠了,
雖然只有十六台,
我覺得已經夠看的了,
所以我去買了數位無線電視接收器機上盒(一套兩千多台幣,以後不用付費)
我不想花錢在有線電視上,
看來看去就只有那幾臺想看,
不是很划算.

建議頂樓加蓋租人幫忙付一些房貸

2009year wrote:
小弟碰到一個抉擇最近...(恕刪)

噗......
我還以為是啥房車雙貸快把你壓死.原來只是這種小問題

結婚?
現在開始算.一年內100%確定結就不用賣車.
因為這一年你們還要靠這台車搞一堆煩死你的事情!
ps:其實賣掉也沒差=.="

另外.你想的:
1.住在本樓層,頂樓出租約可10K月租金
2.住在頂加,本樓曾出租約可25K月租金
3.女友接來住,女方同意幫我出10K房貸
4.住在自己家,兩層樓都租掉抵房貸(但是家人希望買樓就搬過去住)
5.認真工作靠獎金生活

這5點........
我如果說全打槍你信嗎?
因為:
1.住在本樓層,頂樓出租約可10K月租金
A:目前夏季已經偷跑了.你頂樓沒冷氣的話有人願意入住嗎?
有電梯嗎?
是社區行還是一般的?
冷氣用的電費怎算?
等等這些問題都是你要考慮到的!

2.住在頂加,本樓曾出租約可25K月租金
A:作啥委屈自己?


3.女友接來住,女方同意幫我出10K房貸
A:如果是準老婆我沒意見.反之....你自己看著辦!

4.住在自己家,兩層樓都租掉抵房貸(但是家人希望買樓就搬過去住)
A:家務事就不干涉了.因為我會講的很難聽= ="


5.認真工作靠獎金生活
A:既然是額外的.就應該知道"沒有每天都在過年!"這道理!



車子的部分.....
就採你說的一個月燒一萬來算!
一個月帶你馬子回宜蘭一次的話.之前開車的話我想該玩的ˋ該住的都有去過了.
況且也不是常去.有差嗎= =?
不然稍微算一下:
假設車子賣掉之後.回宜蘭必須坐火車等設施那麼金額初步估算如下:
1.兩人來回火車票為1500(遊覽車就便宜很多XD)
2.到火車站的費用為100~500不等(端看公車還是小黃)
3.到了宜蘭當地叫小黃的費用約為500~1000不等!(看實際價位為主.要去玩再加上去!這只是初估!)
總金額初步給你算6000好了(包含有的沒的= =)
還給你省掉4000.雖然是麻煩了點.但不無小補!

事實上.有車跟沒車其實各有利弊.但如果我是你.
車子我會賣了= ="
在台北市區開車根本是在練修身養性用的


依照現在汽車的價值來看.就算婚後再買台好點的中古車也不會算晚!


"方便了自己.別人卻賭濫的要死!"
這句話我在講誰...你應該看的懂!

有興趣的話就"測試"一下你馬子吧.
方式不提供!
我只能說:
如果方式對了.這女人能不能娶就看的出來!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2009year wrote:
小弟碰到一個抉擇最近...(恕刪)


貸款利息占收入的72%
我只能說您買房買的很有勇氣...

車子當然賣掉
可以少還一點就少還一些
買一台二手車開開就算了

這樣下去的話
財務赤字再所難免
女友接來住吧
至少可以攤掉一萬....
我會這樣做
自己住頂加
本樓出租25000
女友養車不繳房貸10000 車子可過戶給她沒差 是只會貶值的東西
(以防到時跟你灰説房子她也有出)
這樣一個月就多25000可支配
如果現在生活還可接受
25000可以去繳房貸
有車真的比較方便
既然你女友不讓賣就叫她養
家人希望你自己住就自己住
不要搬回去
硬搬回去溝通也會有問題
畢竟一個月省一萬而已
一個月會帶我女朋友回她宜蘭的家一次??????????????????

>>> 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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