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C wrote:
阿不是說要互相?不然女方爸媽怎麼辦?
betty429 wrote:
這是公平原則吧!
男生要求女生要跟公婆住,女生也可以要求男生要跟岳父母住
非常感謝以上兩位女性朋友的建議
說真格的,我岳母對我是真的非常好
甚至還私下對我老婆說教:要孝順公婆/不同住也沒關係,回到家要噓寒問暖+幫忙煮三餐/對我好一點
至於我家太座有沒聽進去,看看日常表現就會知道(表現的還不錯

所以對她,我不苛求,甚至她比我還常打電話給我爸媽噓寒問暖+聊天(汗顏

這可能跟我婚前已經在她工作的地方準備好新居與聘金不打折+時常送岳母小禮物有關吧

是的,人是需要互相的,吵鬧無法真正的解決問題,預做假設性的問題也沒有意義
(認為住一起一定會有婆媳問題的假設是很沒意義的)
感情是需要相處後培養出來的,無須太過堅持或讓步
(我家太座很喜歡住我家,因為她說住我家比較沒有壓力)
凡事公平無對錯,小倆口說好就好
若不是真正的公平(人家要求妳要百萬年薪,結果妳也反要求對方),沒有反思公平背後的真正意義與所帶來的影響
這樣的公平反而容易為自己招來不良影響,也非妳所樂見的
妳讓一步,我相信另一半也會願意讓步(在我家就是如此,甚至讓到對方汗顏)
兩人在一起生活就是哲學,與大家一起生活也是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