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真的不能再給下去當你停止幫他還債的時候,也許才能看到真實的一面很多女生會覺得男朋友幫她付錢是應該的!實際上是利用他而且她連你的名都不叫,真的太奇怪了,那她叫她前男友也叫"x先生"嗎?你可以用"結婚要先買房子"等理由,把錢先投資到其它地方去短痛比長痛好~
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說了!心中有疙瘩在的話一輩子都不會解決的,每當爭吵時又會一再的被提起來!試問一下自己是否能再往後數十年的日子裡,相信他沒有在和前男友連絡?還是一再的暗自猜測?這不是無窮盡的痛苦啊!如能放下就放下吧!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啊!!在婚前有金錢上的來往是一個非常不好的開始,而且還不是小錢,多想想吧!!世界上不會因為失去一個人而停止轉動!加油了!!
說真的.....近來版上類似文章實在太多了,但小弟還是忍不住想插個嘴.....其實這種事說穿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罷了.....你願意花點錢買她的人那也無可厚非,應該吧!看起來你是沒得到她的心.....是吧! X先生......版上朋友熱心的開導其實也沒啥用的啦......小弟身邊太多這種人了.....一開始也都很想幫他們,但是到最後只有一種感覺......自做自受!所以小弟只有一個建議,在樓主還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好好享受這一點溫存吧.....說不定明天出現一個條件更好的客戶要養她時,樓主可能又要進來發另一篇文了!先說好,也不要打我的臉.....
建議分手吧至於錢的部份可能可以判斷一下既然要認定她是為了你的錢跟你在一起我們就把這件事當做一樁交易把你們在一起期間她所提供的服務訂出價格再乘上數字加總起來若還不夠抵你給她的錢那麼就快把這些預付的用完並想辦法要回一些現金再分手比如說伴遊看電影NTD500愛愛NTD2,000如果各一百次加總下來是NTD250,000那麼她還欠你NTD750,000這NTD750,000你就應該視狀況使用掉或折現回來如果怎麼都抵不回來要記住沒有穩賺的生意這筆就認賠吧這麼計算也許不舒服但是我覺得既然她是利用你那麼你去計算也是合理的希望你不要賠本至於這無價的感情就不要計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