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協.....重點是她本人沒有那個要分手的意思的話,訴完苦一樣跟男朋友放閃光。訴苦,有時候真的就是講開心的,不見得就是想換人了。就像某棟樓的已婚女性,別人說了一堆她老公一定會再犯啥的,她繞了一大圈還是走回八點檔的劇情路線= =
看來板大還不是跟那看起來像18歲的小屁孩一樣幼稚不是嗎?這種事還需要問嗎?那你要不要乾脆回家去問你兄弟姐妹的意見看看呢?都已經26,快30歲了...醒醒吧!P.S 以“過來人”的身分告訴你,做這種事,可是會有“報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