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ack wrote:
要告還是會告,若原OP雙親過65沒有謀生能力
不是每個月一兩千可以打發的
我跟樓主有相似的問題,
但我的父親超過65歲沒有謀生能力,
跟我媽離婚之後這10多年來對我們不聞不問
只在我工作之後透過警察和社會局的名義找上我要求支付他生活費不然要告我棄養
目前我是每月支付他4000塊,但是才沒幾個月他又要求更多
要是真的喬不攏就會上法院了!!
樓主加油!
飼料貴松松 wrote:
因為我爸是獨子,我是...(恕刪)
飼料貴松松 wrote:
感謝大家這麼支持跟說明法律問題…其實我爸媽也不是做姦犯科型的但是倒是不必擔心說將來要養他們(這點他們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好像根本就當我不存在,現在想找我的人也很困難,要成功要的到錢就別說了)
事隔多年…竟然還能聽到父母大言不慚的說「反正不能改變事實,你不會向前看?」另個就是猛嘆氣猛抱怨身上的一切…有時我真的覺得自己有時容易往負面去想,真的就是受這種人的思想毒害了
至於男友…他雖然不是多好條件但是是一個好人…談到結婚?倒是還是一個人過可能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