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果然**魔人一堆~先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我想部分的大大曲解了我的意思1.禮金分開收很正常,我了解2.桌錢各自付很正常,我了解上述兩點我一直都知道,我也沒意見有幾位大大有注意到我括號的部分,很感謝~我的意思是丈母娘要把她邀請的客人的禮金部分收回當然桌錢的部分丈母娘會出我是認為禮金拆男女,桌錢也拆男女不過全部的桌都應該是我和我老婆要出的只是我沒聽過丈母娘收錢這種方式,或許我比較菜有大大也是這種方式的嗎?
這種台灣即有的習俗叫做「陪對」(台語),通常請的是父母同輩的親戚或是朋友,可能就是之前參加過這些親朋好友的子女喜宴,所以禮尚往來,自己子女結婚自然通知這些親戚來參加,禮金當然是父母回收啦,都是沾你們的喜氣嘛!不奇怪啊!因爲小弟這邊的父母的親朋好友都是這樣的,你丈母娘不錯啊!請的人桌錢自己出,我的是桌錢我們子女出,錢他收!哈~~
板主不必驚慌,那是女方要自行協調的事這就是"陪對"+1算是父母他們的民間互助會啦~他們要付桌錢,是不想給子女添麻煩,以後有要回包禮金的話,也與兩位無關~不然"禮金父母收,桌錢子女付",那板主跟女友可是會虧死的~我結婚時我的同事朋友桌只有3桌,父母的朋友有20桌真要付23桌的桌錢,我當場把婚戒金飾拿去賣還不夠付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