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因為別人的老婆我沒有玩過除罪化後,就可證大光明外遇了,可以對大家的老婆下手舉雙手雙腳贊成!!所以代表有錢人可以玩人妻,我覺得通姦不只不能除罪,還要加重刑責不然結婚那時的誓言是說假的嗎?不然這樣好了,通姦一次,鞭刑一下。這樣不用坐牢多好阿!!
noriko84 wrote:贊成,因為別人的老婆我沒有玩過除罪化後,就可證大光明外遇了,可以對大家的老婆下手舉雙手雙腳贊成!!如果怕自己老婆被上,那就請樓主不要結婚阿!!...(恕刪) 先確定你自己扛的起民事法的官司與賠償再說!有些事情不是普通人能做的.
noriko84 wrote:贊成,因為別人的老婆我沒有玩過除罪化後,就可證大光明外遇了,可以對大家的老婆下手舉雙手雙腳贊成!!所以代表有錢人可以玩人妻, 這印證了我在第二頁所說的,一堆人明明有腦袋卻不思考。
shiriliong wrote:我想問的是為什麼那些先進國家會認為通姦無罪?它造成的精神和肢體傷害難道就不是一種傷害嗎?還是說這種傷害不如在酒吧喝醉打人進監牢深刻?而那些通姦的人卻不必付出司法上的代價?有沒有人可以解答? 1.元配告通姦罪能挽回什麼?把外遇配偶關進監牢讓國家養還不如讓他在外面工作以後多付點贍養費2.實務上常常會對外遇配偶撤告、只告小三小三或許在道德上是活該但兩人通姦卻只罰到一方是否公平?3.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配偶會外遇元配也不見得完全沒責任4.如果感情造成的精神痛苦能入人於罪那交往後分手狠甩的也通通都該抓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