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for wrote:
熊大, 她們那團會策...(恕刪)
我有指名誰嗎....
對號入座我有啥辦法
Foto_Wesley wrote:
首先,我要說其實這篇文章是重新整理,補述部分內容的。
一開始,是女方主動跟我告白,倒追我的。
交往了十一個月,因為她身邊當時認識兩個月的一票朋友,不知進退分寸,更不知避嫌兩個字怎麼寫,搞到我被她分手。
事後也漸漸理解到一件事:「她是想享受被當公主女王,給眾男捧的高高在上的快感。」
當時反對她的決定,當時當男友的我,被女的扣上一堆大帽子
「大男人主義」「管太多」「不尊重她跟他她朋友」「對她不信任」
我要她跟那些人保持距離,她就說我限制她的交友自由。我
說她難道看不出那些人的意圖,她就說她自己呆、笨,才不知道人家有什麼意圖。但是現實是真正笨、呆的人往往才不會這樣說自己。(沒有其他意思,請勿過份解讀)
若是我因為那些人先對我做出不尊重的行為生氣發飆,她還反過來對我生氣,說:你為什麼對他們生氣,對他們不尊重?我要她搞清楚前因後果?別傻了,就算她心知肚明,她還是幫那些人說話。
即使是做出很多讓我根本無法信任的事情,她也是要我把信任無限上綱,不信任她?抱歉,不接受這種感情觀的話,那就掰掰,後面還有一票人在排隊要老娘呢。
如果當下跟她說沒那群人會死嗎?搞不好她馬上就氣沖沖跟我說:會!
我就曾經因為對方先做出種種不尊重的行為,導致我一氣之下講了重話,結果背地裡那夥人跟作女友的合縱連橫要陰男友,女方跟那些人私下說,要就讓我講更重的話,而且要指名道姓罵,這樣要告才容易成功。
我因故得知他們雙方的計畫,去質問女方,女方還很好意思的說是因為男友對他們不尊重,她做事都講求個理字,誰對她就幫誰講話。
好一個噁心的做事講道理。
分手後,女的一樣很噁心的第一個去通知那些人:我分手了,我自由了,耶!
還沒完呢,在那個提告建議之後,我跟她,還有那票人興趣相近的關係,在一些同興趣的同好聚會上,要碰到她跟他們的機會太多了,我看到她自然沒啥好臉色,她 還很好意思的事後質疑我:難道分手了連朋友都當不成?難道我就要用我看第一任女友的眼神斜眼看她?(我第一任女友因為她劈腿跟我分手)
又因為當初是跟她拍照認識,也是因為後來約她拍照,成了跟她交往的契機
分手後的那一次質疑,她還問我以後難道不幫她拍照了嗎?我回說:若是工作需要的話,會(白話文就是說我會,但是得付錢來請我,而且到時再討論)。
她就很假腥腥的回應:若是拍我會讓你痛苦的話,我會選擇避免的。
我在想,要是這麼在意我的感受,怎麼會有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還選擇因為那些人跟我分手?
怎麼女的跟那些人作那些事的時候,就沒想到我的感受怎樣?
人家租了重車從外地跑來,擺明要載女方,就是跟他的朋友們炫耀:我載了你們夢寐以求的正妹唷。
女方還很高興的要坐上去,只是因為想搭重車,還因為我徹底反對,跟我冷戰。
對方因為我作梗,本來說不載了,結果呢?回到家裡還不是貼照片,還張貼試車心得,連載了女方車子有什麼反應都寫的清清楚楚;我質疑他為什麼還是載了人,那 人還說因為受於逼迫不得不載?!騙孝唯啊?這是哪種受於逼迫會有的反應?後來有機會問到當時跟那男的同行的人,問到誰逼他載人時,老兄他根本就是一副「有這回事嗎?」的反應。
女的事後這麼在意我的感受,怎麼那時就沒想過我的感受是什麼?我為什麼要讓別人載我的女友去跟同伴炫耀?租來的車子車況搞不好連騎的人都不熟,出了事,他們拿什麼來賠?
共乘事件後,花了好一段時間在沈澱心思,以及設法修復關係上
後來想想,那根本是我一頭熱,她每天在她的噗浪上跟她的粉絲們,也就是那票人互動的樂不思蜀,哪管男友心裡的感受如何?
在那一陣子忙著工作,假日又常常被迫加班,當時上司常常一句話丟過來,假日的行程就被迫取消,或者被迫延期。
也就是因為這一點,成了另一件事的開端。
女的當時計畫要去南部玩兩天,本來我要去,不過那個六日被迫待在公司加班,所以只能放她自己去。
要去兩天,那麼住宿問題就來了,結果她的選擇是什麼?跟兩個男性朋友跑去當地的男性友人家裡過夜,三個男的都是那票人其中之一,或者是有關連的人。
共乘的那件事只是表面的平靜了下來,加上那些人在共乘那件事表現出來的態度,根本就無法讓我相信他們只想跟女的當「純朋友」,自然我對那些人以及女方又表示出極度不滿,對於這件事我表示絕對不能贊同,同時也對女方表示我很擔心她的安危。
見要女的取消南部行程,不可能;要她去住旅館,我出錢也甘願,她又不要,說有另外兩個人陪她,很安全的,三男一女就算很「安全」,這種事給別人知道,就算 她不在意別人怎樣看她這個人,那別人又會怎樣看待她當時的男友?女的在事情過後的解釋是去住那個朋友家「CP值最高」,她不想為了住宿花錢。
好個CP值最高。
但她不是真的沒錢住宿,她曾為了住宿的事情,用存款金額去嗆去對她勸說的共同朋友。
另外這一回已經是類似的事情第三次了,第一次,我還可以當作剛交往,她對彼此底線還不清楚,所以我只是念念就算了。
第二次,一樣是要去南部玩,我一樣是得工作不能去,然後她就有個男性友人在她噗浪上猛獻殷勤,說去他那住有貓有什麼過夜不會無聊。當然我也反對了,見男的不但無視我的抗議,還故意去煽動網友來攻擊我,說我限制女友人身及交友自由等等。講了一大堆,因為我要上班無暇理會這些人,男的還以為我縮起來不敢跟他對抗,還來跟我說:「我有男朋友,我才不會對你女友怎樣。」他有男友不保證不是雙性戀,然後他的行動就已經告訴我:我不能相信他的說詞。
後來女方取消去台南的計畫。
第三次,就是三男一女的過夜事件。我在那個當下,只差沒把最難聽最直接的一句話講出來:「今天如果妳單身,妳就算要跟三個男的過夜兼搞4P,我也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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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見女的不肯改變心意,就只好去要求提供住宿處的人給我聯絡方式,猜怎麼著的?男的搬出一堆理由來拒絕提供不說,還跑去跟女的告密,女的氣沖沖興師問罪不說,怪我不信任她,不信任她的好友,還給我四個選擇。
1.
去南部前男友家住,但是就算人家願意,她也不去。諷刺的是他們是男方劈腿分手,女的提到這男的總是會氣得咬牙切齒。
2.
曾經跟她有過一次肉體關係的學弟家,還特別強調他們有過那麼一次關係。
3.
露宿街頭
4.
原案
當時拿她沒轍,只好被迫選擇了四,但是我心裡已經有了一個想法。
我接受妳有過十幾段感情,我也接受妳過去的一些事,但是!我接受妳的過去,用意不是讓妳拿妳的過去來恐嚇我!我是希望讓妳知道我是認真的,我才願意包容妳的過去,因而接受妳過去的那些事。
她去南部的第一天晚上,我撥了六七通電話,才聯絡到人,而且還是請知情的共同友人打了電話之後,我才撥通,也才確定是不是她的手機壞了,還是故意不接我的電話,或者單純沒接到電話。
隔天,是個禮拜天,但是被迫加班的我,抱著忐忑不安的心去加班,最後受不了了,硬是跟公司請假,殺去南部找人。
到了南部,找到人了,就見女的被那票人團團包圍,眾星拱月,好不快樂。
那票人知道我的身份,一見著我就一哄而散,機車共乘事件的男主角事後還很好意思的公開說當天最不想見到的就是我。
當天晚上回程,在客運上,她居然就給我來個無言的抗議。
把口罩戴上,雙手抱胸,拒絕跟我作任何互動,包括碰觸,甚至打瞌睡時倒到我身上,一發覺馬上修正坐姿才繼續小盹。
事後就說因為我不信任她,所以要跟我分手。
我真的覺得她還真好意思說我不信任她,自己行事建立在別人無法信任的基礎上,卻要人家無端的信任她的作為,今天角色對調,看她作何感想?
事件過後,我體認到男女交往,互敬互重才是維持感情的重點,信任不是拿來無限上綱,更不是拿來考驗對方對自己感情的工具。
至於那一票人從共乘到住宿的事情
口徑很一致,我因為這些事情對他們生氣,是我不成熟,是我幼稚。
共乘也好,以別人女友的身份去他們家住,還三男一女共宿一夜,他們也覺得沒什麼,是我小題大作,是不成熟的表現。
就算我不成熟,淦,我跟女的之間要怎樣相處,就算你們跟她是朋友(他們雙方在當時也不過認識快三個月),憑什麼插嘴管我跟她該如何相處?
你們覺得沒什麼,那是因為女的當下不是你們任何人其中之一的女友,當然覺得沒什麼。
女的和他們雙方的大絕就是:他們之間又沒什麼,何需避嫌?通通都是我在小題大作。
你們這群人的沒什麼,已經讓當時我這個作男友的很不舒服,很反感了,憑什麼也要我跟你們一樣覺得沒什麼,來表示自己「成熟」?你們的成熟說穿,也不過是見縫插針,建立在否定某個倒楣鬼的作為而已,而我是那個倒楣鬼,這種成熟有什麼好得意的?
因為劈腿的第一任女友的關係,我相信動不動就搬出成熟企圖壓人的人,還比較幼稚。
至少我還很清楚我人格有些地方說不上成熟,跟女的交往前也講明了這一點。
因為這件事,我對這些人,甚至他們那個玩車同好圈子的人印象極差,他們可還好意思說:是我的偏見,我不該以偏蓋全,不該說氣話得罪全台那圈子的人,難道連日本那圈子的人都要得罪?
他們可還扯得真遠,又或者覺得自己很偉大。
那又是誰的言行,造成別人對他們,甚至他們整個圈子的惡劣印象?
要搞到我仇視你們整個圈子,你門幹嘛來怪我,怪我前怎麼不先檢討一下自己?不是很成熟嗎?
我憑這些事,我就認定這些男的動機不純,當然他們也不會承認不純,強調只是想跟女的當「普通朋友」。
再拿那個提供住處的男生舉例好了
女的生日會要從南部往北跑來參加;女的要參加在北部的聚會,同樣也要往北跑參一腳,之後女的要去北部拍照,他甘願跑去當顧行李的小弟,是要說服誰這男的沒意圖?
忘了講一件事,據說這群人好像很喜歡在某敗家討論區推廣他們某個領域的車體彩繪。
反正他們的車子很好認,見過一次應該很難忘掉,相信我。
今年我快三十,女的大我三歲,那群人大半小她四、五歲以上,因為女的有張娃娃臉,長得甜美可愛,興趣又相近,還可兼當他們的展車皇后,才是這群人趨之若鶩的原因,
反正這群人也很精,知道順著女方的意思,女方立場就會偏他們,所以女方說分手都是我的問題,他們就通通說都是我不好,對她不信任,被甩活該。
在那個當下對一個做男友的人來說,男友要的不過就是一個安心的依據,還有女友跟當著男友的面跟那些人劃清界線的動作(普通朋友就是普通朋友,我跟你們不會再有更進一步的關係)。
而不是反過來聯合那些人一起打壓做男友的。
反正感情出問題,就把問題通通推給男方,對我來說也不是第一次
第一任女友還不是把問題通通推給我,彷彿她劈腿是我的錯一樣;這一次,也是把分手的原因通通往我這裡推,都是我不信任她,不信任她朋友,懷疑她跟她朋友的人格。
反正人正真好,女的說都是男生要檢討,就是男生該檢討,女方就是不沾鍋,什麼錯都沒有。
好,那我只有幾個問題:
試問我要怎樣去相信只見過一次面的你男性友人?妳自己都知道熟人也不能盡信,近一年的交往,妳也知道我我不能只憑一次見面就跟對方相見如故,稱兄道弟,更別說是徹底信任,那為什麼還要我在那些人做出那樣的事情後,去「尊重他們」,跟他們當好朋友?還好意思說本來要介紹他們每一個人跟我當朋友?
過夜事件後的一個禮拜,冷戰繼續,她就又跟著那個圈子的人一起跑武嶺(不是說沒錢嗎?),回程還摔車摔得一身傷,搭誰的車呢?那個提供住處的男生的車子。
武嶺回來就說要分手,說想了很久很多,確定非分不可。
談了很多,最後我是提議給彼此一個月的時間冷靜,好好思考,她就說一個月後的答案應該也不會變。
然後就跑去跟那些人通風報信,報告最近進展。
後來因為某件事情,讓我在噗浪上對那些人發飆,大罵那些人(沒用髒字),那些人就在私底下密謀說要提告,好賺點賠償金,女的就跟著回應說,要告就要讓我罵出更難聽的話,而且要指名道姓罵才容易成功。
我為什麼會知道,因為他們那團裡面有關係不是跟他們那麼親近,幾乎是等於掛名的人,看不慣事件核心的那些人的作為,祕密的把相關資訊提供給我。
知道這些事,我就連那一個月的時間都不要了。
我也沒把知道他們的密謀的這件事講出來,就說就放她去吧。
她知道我是說確定要分了,馬上就去跟那些人講我的意向。
他們得知我發現他們密謀這件事,是後來的事情,女的在我用讓她不愉快的眼神看她,還有確認我還會不會拍她這件事裡,也質疑我:說好的一個月呢?
我只能說有時候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明明知道我為什麼連一個月都不要的原因,還好意思質疑我為什麼。
說做事講道理,那我怎麼不見她在那些人其中之一叫我去死,甚至直接人身攻擊的時候,出來主持公道過?
她說我對她抱持著滿滿的誤會及惡意的偏見,那我也只能說妳為什麼要執意去做人家會誤會的事情,讓人誤會妳?為什麼要做某些事,讓人對妳有偏見?
而且我已經暗示明說都講請妳換個方案了,執意要去做造成偏見的人又是誰?
她要拿我拍照這件事做文章,很好。
的確我很喜歡拍清涼辣妹,不過我在交往前就說如果交往後要去拍,我會帶她去,給她一個安心。
她自己也點頭,甚至說自己也愛看美女。
交往期間的確也有過一次旅拍,只有那麼一次。
不過那是為了幫她的朋友拍跟她朋友丈夫的自助婚紗照才去的。
交往期間我也不是沒想過拍辣妹的事,不過我同事也奉勸我,別去,所以交往期間就那麼一次婚紗旅拍。
而且她自己拿相機拍拍的比我還猛,快門按個沒完。
共乘的事情,拿跟我同部門的女同事,甚至她母親跟她母親同事的互動來為自己辯解
但那位女同事知道我有女友後,就不會搭我的車,跟其他同事一起去吃中飯。
而我又不是跟他母親交往,她的男友也不是她爸爸,為什麼要拿我跟他們兩位相提並論?
女方在幾件事情中的語錄
「為什麼要做什麼都要跟你說(報備),我感覺很煩,我累了。」
「如果男友是我未來的絆腳石,我會選擇毫不猶豫的搬開丟掉!」(所以要告訴我那些人是什麼?)
「我的座右銘就是快樂就好。」
「在你忙著工作沒時間陪女友時,有人陪你女友一起玩,幫她排解寂寞不是很好!?」
「我跟男性朋友出去都沒事,有事的時候都是跟男友出去時」(所以男友是罪犯的意思?)
最後開始怪起我「大男人主義」,我到現在還搞不懂,我為什麼關心擔心當時女友的人身安全,公然反對(對女的對那些人)女方讓我擔心的決定,就是大男人主義?
是爛人,因為我會在個人噗浪針對這些事發表一些對這些事情的想法,作為一種發洩,於是她就認為我說她壞話,不過我說歸說,一來不做人身攻擊,二來也不加油添醋。
幼稚、不成熟,我很想問,有誰敢拍胸脯保證說,他內心的每一個層面都很成熟的?更何況是一群把自己的「成熟」及快樂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一群人?
沒風度,說我沒風度的那些人,我還真不知道男方女方對我做出的這些事情,我該要怎樣有風度的去面對?跟他們分享女方敏感帶在哪嗎?她喜歡什麼體位嗎?好讓他們哪天達陣時更得心應手?
再說明知女方當時有男友,直接跟男方放話說為什麼要避嫌,這又算哪種風度?
白目,就因為我對他們對女方的作為得出這個結論,那我說這年頭流行惡人先告狀嗎?
後來事情鬧開了,搞到那個玩車團的團長,終於要面對他底下的人捅出來的事情。
結果那個團長跟我說的內容重點節錄如下
「你要因為一個女人跟五六十個人為敵?」我說這是你們太肉腳,要這麼多人才敢打我一個?還是太看得起我,我能一個打六十個?
「我當時忙著工作,無暇顧底下的人在幹嘛。」那你團裡放幹部是幹嘛的?喔,我忘了,那個提供住處兼摔車的人就是幹部之一。
「我們只是同好性質的團體,沒有團規,彼此對成員間的個人作為沒有約束力」那你何必要找人當幹部,而你當團長?
「我的女友跟我三劈三合,現在還不是跟我在一起?」那是你家的事,跟你手下的人對我做的事有什麼關係?
「那我找調解委員會來處理好了,你說個時間。」木已成舟,你才來處理會不會嫌太晚?就算我得到了道歉,我因為你的團員們受到的情傷就能化解?
最後還怪我把他們團的名聲搞臭,我直接對他說:怪我囉?不管好自己的人在幹嘛,卻來怪我?
事情快半年了,每每想到這些事情總是心裡一股怒火燒起。
對我來說,當初雙方是抱持希望能走進禮堂的前提下開始交往,不論誰對誰表白,但是卻是在這種狀況下結束,對我來說是非常不能接受的事情,已經是種無限趨近於劈腿的行為。
說到劈腿,我在那之後突然領悟到為什麼她的前男友要劈腿,雖然我不認同劈腿這件事,但是我在事情之後,突然能理解為什麼他要那麼做,因為女方也無法給他一個安心,自然有機會認識願意給他安心的對象就跑了。
是啊,也許我沒風度,我是爛人,我大男人主義,但是並不代表因為這樣,妳的作為就是對的。
近半年過去了,這件事情還是縈繞在我心頭,依然還是讓我對人性不信任,因為這件事讓我產生的情緒,也還是在困擾著我。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