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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閃婚嫁別人, 但給的財產要不回了....

桃園有一名林姓房仲業者五年前,認識了楊姓酒店小姐,兩人交往七年


AnneSui520 wrote:
你先交到女朋友再來煩...(恕刪)

+1
交了女友後,你身家有當事人的背景再來說吧~
桃園有一名林姓房仲業者五年前,認識了楊姓酒店小姐,兩人交往七年


當使用者付費就好了 人家也是有給用過呀
嗯~~被宰剛好吧~~

人千萬別不信邪~~ 有些事就是這麼邪門....
JessieC wrote:
你抄我台詞


JC妳應該要高興才對
我也好想跟團長一樣
有一句被別人到處拿來用的經典名句
換個錢也拿不回來的法官試試看~
也許會同情而判決不同...

前提是找的到~
記者大人腦袋又破洞了,只認識五年怎麼交往七年......?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不小心路過的貓 wrote:
記者大人腦袋又破洞了,只認識五年怎麼交往七年......?


還不認識就交往

活該被騙....................
過去世有2年!

不小心路過的貓 wrote:
記者大人腦袋又破洞了...(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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