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關己,最好別插手。你一介入,說不定最後還被女方告。中尉莫卡 wrote:雖然A男有錯在先,但是A女何必要逼人到盡頭呢!?所以我有點同情A男,但也不知如何幫起,也無法勸A女...該如何提供A男紓解管道?該如何勸A女收手?
站哪一邊?還要挑嗎?= =當然是男的!不過...女方做的太絕.早晚會被自己玩死.至於是會躺棺材還是悽涼就不一定了= ="端看當你朋友被逼到狗急跳牆的時候理智還剩多少男方已經遭受到該有的報應就算了.女方也別太軟土深掘!男方只能多陪伴一段時間吧.至於官司部分就看你肯不肯作証人去翻案了= ="但法官那邊採不採信又是另外一回事!若不想?就只能在生活上幫囉!至於女方?我想只能等待機會吧!不是沒有漏洞可以表她.只是這方面就要請教律師了一.一"我只能說一但要反擊的話.一次就要給她死到不能反抗!但是在這之前!你先保佑你朋友能扛的住ˋ抑制住衝動= =||但是你自己先給你朋友想個問題."假設她今天跟自己一樣下場的話.那個男的還會跟她在一起嗎?"注意到了嗎?這只是提示!剩下的就不多說了
路跑一哥 wrote:清官難斷家務事,你最好不要去淌這渾水...再者就是,A男在選擇外遇時,就要想到有今天了,請A男好好承擔後果吧... 完全同意不要躺渾水 +1另外由A女的聰明靈俐,就可以知道A男的富裕是否有賢內助的幫忙知道老婆很機靈,還過河拆橋 ~ 可證明A男有多蠢,被打回原形算正常啦 !! $$ 和 很多間店,厲害的話就靠自已再賺回來啊
中尉莫卡 wrote:小弟認識一對夫妻,與...(恕刪) 印象中,好像有這一條條文依《民法》規定,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話,就構成通姦行為,會成為法院判決離婚的事由之一。若發現配偶有通姦行為,如果事前有同意,或事後有原諒對方,或知道對方通姦行為超過六個月,或自通姦行為發生後超過二年的話,就不可據此理由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刑法上知道對方通姦行為超過六個月,也不能控告通姦、相姦罪。小弟自己認為,該站那一邊不會太重要,重要的是雙方有誰需要幫忙,就幫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