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上個月結束的戀情,
我不確定,
但我覺得我應該無法像“那些年”裡面的柯景騰可以笑著看他結婚,我沒有這樣的偉大。
我在過半年就要看著我的他和另外一個女人走進教堂,被甩的原因僅僅只因為八年的差距,當初在一起就是因為她喜歡我有著小孩般的單純,但分手卻也因為我們年齡差距太大
為了這段感情,我努力的追補這八年的差距、不管是生活上的還是經濟上的,我都用盡我的全力在追上他的腳步。他是第一個讓我有衝動想要結婚的人,但最終還是不能走到最後。
我整整哭了一個月,每天就只是活著,沒有任何的意義。
為什麼最後在一起的,不能是最愛,難道就像紅玫瑰與白玫瑰的故事一樣,沒有得到的才是最美的,為什麼 “最愛”不能是動詞,能夠永遠持續下去,我很努力的活在這當下,試圖不讓它只是當下,而是永久。難不成其實這只是騙人的藉口。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沒有辦法承受殘酷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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