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230110 wrote:
奇怪捏,某些人明知道...(恕刪
a10230110 wrote:
奇怪捏,某些人明知道...(恕刪)
a10230110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或許我論點過於偏激!某些人會認為!未娶未嫁!大家都有交友自由!
但是如果您是當事人!你不會難過?你不會痛?
多了個表弟!還有充滿朝氣的跟他說歐嗨優!並充滿禮貌的問他你們昨晚愉快嗎?
對不起 小弟不是聖人!小弟這點做不到!
或許 這種事情是兩面的!你可以充滿祝福的放手!
但是..我想表達的!只是某些人明知道對方有另一半了!為什麼還要勇往直前的追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