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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會跟前女友拿房租的押金嗎?


只是個浪子 wrote:
男人啊~別為了省h方便點鴛鴦砲..而搞同居這玩意...那一點都不浪漫...有距離才美
精算一下一點都划不來啊~同居絕對會更花錢,別傻了....
同居很生活化的,她會素顏,夾鯊魚夾,穿你的四角褲...零食一直往嘴裡塞,推著眼鏡...翹著腳...玩你電腦
衣櫃滿滿的她的衣服...梳妝台滿滿她的化妝品....光想到這畫面就受不了....



哈哈,還挺寫實的
不過她不化妝 短髮沒有鯊魚夾 做家事的時候會穿我的四角褲 會吃零食但少 沒近視沒眼鏡
然後她是躺在床上用筆電 衣櫃的確滿滿都是她的衣服 哈哈

其實習慣後就還好啦 沒那麼恐怖 當初也不是為了方便做愛才同居的

謝淨修 wrote:
但錢是你娘的當然要拿回來
切記,你只拿到14000,記得再補一千還你娘喔


我已經補足15000還我媽了!! 沒這問題


感謝各位的意見阿^^

helene 10 wrote:
看完只有一個感想:

1. 不要隨便同居

2. 狗請好好對待牠
小動物是無辜的
千萬不要因為分手了就拋棄他
頂多以後的女友要求要養狗不要答應就好


同居真的是見仁見智啦,沒有絕對的
不過現在如果有女友的話 我不會選擇同居

狗現在在我家爽的哩,被我爸媽寵到都不太聽我的話了

james1986 wrote:
但是她又哭又鬧 硬是逼我再延畢一年 留在台中陪她
...(恕刪)

怎麼會有這種另一半,要求對方延畢!?
然後你還真的答應....
james1986 wrote:
不是我在唬爛同居是我...(恕刪)


樓主被陰了....

替你感到同情~~...


雖然我有點在說風涼話 |||

james1986 wrote:
去年十一月分手後 幾...(恕刪)


還是為錢!!!!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米白目 wrote:
怎麼會有這種另一半,要求對方延畢!?
然後你還真的答應....


我經不起她的誘惑 死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怪我自己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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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說成這樣了 當然拿15000囉~

當作買狗飼料的錢也好...現在養狗花費也很兇的呢~
james1986 wrote:
去年十一月分手後 幾...(恕刪)
結婚之前也就是男女朋友階段,雙方的金錢往來要分開,親兄弟明算帳。很多男女朋友分手後出事都是因為金錢問題。話說回來依照我的個性我一定會退2500回去,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一毛我都不會要。

walterntu wrote:
結婚之前也就是男女朋友階段,雙方的金錢往來要分開,親兄弟明算帳。很多男女朋友分手後出事都是因為金錢問題。話說回來依照我的個性我一定會退2500回去,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一毛我都不會要。


我就是不想要有金錢糾紛,才東西不拿 全部給她
但是這條押金是很清楚的 所以我才把它拿回來
至於2500我今天已經退回去給他了...
當作~幾年該付的砲錢吧
也回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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