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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社會版新聞了><....法律問題順道求助

我的重點不在於告的成告不成
應該說告的贏告不贏
她當然可以提告

只是我看誣告罪的法條,要告的贏也是不太容易
我最需要知道的是
1.我有沒有機會告的贏誣告罪
2.她如果撤銷告訴,我還能不能告她

蠻機車的,就因為我是公務人員,硬要搞我

~悲情小明~ wrote:
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只...(恕刪)


偏偏抓到這一次是沒有發生關係的....= =

你老婆真雖。




要從劈腿男撈一筆都那麼難!
我用600D寫日記
慘~~版大帶女大生上賓館開房間被老婆抓姦就算了!最慘的是竟然啥事都沒幹!
就拿有篇文"性侵被告"來說吧

我說:某女願意跟某男去摩鐵
依一般社會觀念
就是有意思要做那檔事

我說這段話,結果馬上被人砲
他們說:去摩鐵不一定是要做那檔事啊,可以聊天.玩象棋...等等

現在你跟女大生去摩鐵
或許真的是純聊天.玩象棋
就會被人說有那個意思
你就算沒那個意思也百口莫辨

這很弔詭吧?
所以我下個結論就是:去摩鐵,出事了,男生真的比較吃虧
刑事方面,你老婆一定告不成的,
就算你們倆個脫光光都沒事,沒證據就是沒證據,
誰說不能冷氣開太冷,然後蓋棉被純聊天。

不過,妳老婆若是提民事,然後你老婆又有足夠的理由,
那你很可能會被判敗訴,因為刑事和民事認定不同,
也就是,你可能要賠錢啦。

至於你要告誣告罪,我看很難,因為你老婆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呀(以你的描述,
你覺得,說給100個人聽,會有幾個人認為你沒有鬼!!),
而非沒理由地蓄意,意圖使你受刑事處罰。

唉.....你老婆都請律師了,曾經最熟悉彼此的人,現在卻要置之對方於死地,
看來你們之間的戰爭,應該會很慘烈了。

建議還是坐下來談談吧,談一個彼此可以接受的金額!
要不然,你們一定會殺到見骨的!


~悲情小明~ wrote:

當天她也有律師在場
就因為我是公務人員= =
...(恕刪)



偷吃就不要怕被抓啦,牽拖到職業做什麼?

難道不是公務員就不會被抓到嗎?另一半就不會跟你求償嗎?不是公務員,你就不用講道德嗎?


明明知道公務員代表國家形象,
在退休生涯受到保障的同時,
本來就被課以更多的守法與道德義務;
你的獎金和退休金本來就是對你獎勵,做錯事當然就沒獎。
結果還一堆人管不住自己...真糟~
 
 
最好是每個已婚男性沒事都會帶女大生去MT啦。
錢付一付和解吧!

現在女大生都這麼開放喔?
和普通交情的網友也可以不穿內衣在賓館聊天???
生理期來還需要人家照顧的真少見!!
不用上來問了啦

你大爺就把工作做好 回家安頓好小孩就可以啦 律師愛嚇人也不是一兩天的事

報紙報那麼多前例你怕甚麼 看你的回覆 你心裡應該也明白最後會怎樣

要耗就陪她阿 該做甚麼就做 別主動理她 你越擔心越助她的勢啦 日子照過就對了

老娘不拿白不拿 那你就一毛不拔阿

至於誣告 你就省省吧
你們的婚姻看樣子不太可能"和諧地"走下去了 ,

錢花一花把事情解決掉 , 總比後半輩子跟你老婆像演"家和萬事興"好吧 !?

~悲情小明~ wrote:
我不太擔心老婆告的成



~悲情小明~ wrote:
重點:原本已經有初步的協議離婚



要離婚了 又要告?

您給的不夠多喔!


~悲情小明~ wrote:
問:單就這案件,我能不能反告我老婆誣告?若是一審終結前她撤告,我能不能告她誣告,因為已經造成我相當大的困擾(處分,本年度考績...以後的影響)


我沒影響 ~

該繳的稅 沒有一次能逃過

所以 我很想知道 我繳稅給國家 養了些什麼公僕

林子大了 什麼鳥都有



~悲情小明~ wrote:
只能說報導的蠻瞎的,
該女生內衣是折好放在床頭,
她MC來肚子不舒服,我在那陪她聊天(我吃東西喝飲料)
我唯一使用的是拉肚子使用過的廁紙(好老梗的劇情,不過唯一我用過的衛生紙也就這個)
其於就她使用過的衛生棉跟擦頭髮的衛生紙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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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梗的劇情 沒關係 兩性版總是不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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