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勢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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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也是老榮民
一樣取了一個大陸配偶(第2任)
但是勒~~
這個配偶有過一年都不在家(工作是看護.拿到身分證之後更扯)
打電話過去理由永遠是
照顧病人阿....(我不懂看護的工作性質.但是一年都不能回來.就扯到了)
賺的錢也不知道去哪.只會回來要錢.要不著還罵我岳父是白痴
之前那女生在家.吃的喝的機票錢電話費通通是我岳父處理
我老婆一直要我想辦法.但是說難聽點我是外人.好聽點是半子

尤其是(我岳父的眷村快拆了.要移到國宅.女人應該算是順位繼承吧?)
她名下也是一兒一女.這該如何辦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