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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離婚後小孩撫養問題


frank100 wrote:
這種小三情節甜蜜蜜,...(恕刪)


說真的男人要搞小三~~一定要先考量自己的能力與財力~~

說真的~~能夠有小三的男人~從過往的人看來 目前看到可以守成的

大多事業有成~~家有恆產型的~

如果只靠薪水袋~~說真的~~想想就好吧~~除非女人倒貼你~~有當小白實力~

存款約有250萬現金吧,薪水就是扣除建勞保,一些雜費,實際收入約40K/月,
公司賺錢就會多發生產獎金,但是不多,有1K/月就不錯了

大大我比較好奇
為啥你薪水普普~還可以存那麼多錢??
教我一下...

另外~~勸你不要離婚啦
我也是有說不出的苦呢
但我不想計較了...我願意犧牲我的一生..並努力跟太太相處
說穿了..就是做本來就一直在做的事..
不是讓她..因為讓..是自己不快樂

你只要想...
你做了~~結果是好..那就做
你不做~~結果是吵..那何必..

為了小孩吧
不要太自私
反正你也不小了...犧牲吧
剛有小孩的家庭
夫妻比較會有磨擦
但還沒有達到需要離婚的時候

于美人也曾經要離過婚
但是心念一轉
真的沒有到達那種非離不可的地步

除非是重大的問題
是一夫一妻三子組織成有點正常的家庭
傷心的人0122 wrote:
我與老婆結婚約快5年...(恕刪)


覺得您想的太簡單了

如果角色對調,您願不願意待在家裡帶小孩 然後只靠已經離婚的前妻給少到不行的錢過活?



從你的文來看,老婆是?

每月給他1萬小孩的費用,家用你出

那她一輩子都願意乖乖這樣?連錢都存不到,也沒有未來,更沒有老公

還被孩子綁著...



以幫傭名義請個外籍的來家裡幫忙

每個月的薪水都要2.5萬加上他生活的全部開銷

請台灣的要24H在家幫你做事情帶小孩沒6萬以上不太可能...






如果你是用法律離婚

也許有可能

因為現在判定教養費都約是1.9萬多

兩人平均就是1人1萬

但是你有自信孩子一定判給對方嗎?



如果判給你

簡單說你會被吸乾

法院規定對方每個月給你1萬

但是除非對方是公務員,不然很可能一毛都拿不到

假設對方有良心

你現在這樣 共月入5萬好了

請個10-12小時的褓母 行情就要2萬(上班前接過去 下班接回來 耗材自備)

你又是單親工作者

勢必很多地方又要那個保母多幫忙

保母薪水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小孩的生活耗材1個月也要近萬(奶粉6罐起跳就3千 尿布也差不多)


然後你的假日全不能出去

都要陪小孩 顧小孩

平時晚上也不能睡好 因為這年紀的小孩可能還不能一覺到天亮

早上要比平時早1小時起床

把小孩餵奶 穿衣 抱去保母那邊




我真的覺得你想的太少了

老婆 也就是未來的前妻

不可能這樣耗盡一生幫你幹這種事情

等到妳們真的攤牌了

他還願意這樣不去工作 每個月靠那一萬塊過活?



存款也不太用想

除非這筆錢是贈予或是遺產

不然只要在婚姻這段時間存的

基本上都會分一半給對方


就算都不分

都拿來養小孩應該也不太夠...



如果真的不愛小孩

就算財產連同小孩全部給對方

也划算...




離婚不可恥

但是要有肩膀

請加油,這條路真的不好走
傷心的人0122 wrote:
我與老婆結婚約快5年...(恕刪)

不放心 wrote:
覺得您想的太簡單了
...(恕刪)



說的好~~

個人真的看不出樓主有什麼離婚的急迫點。

其實只有非常少的夫妻可以完全不吵架,也只有非常少的人
能夠改變自己。

建議再想一想,離婚之後雙方(連同小孩)會變得更好,還是更糟。
個人的觀察是會變糟,而且糟得很多。
我是過來人,勸你還是不要離婚,以我為例當初結婚後也因為各種觀念的不同而吵架,生第一胎時也適炒的很兇,其實兩個人在不同家庭不同環境長大本來個性就會不同,後來才體會出不要試著想改變對方,要學會容忍
包容,時間一久了還是會慢慢改變,當然不知是我改變了還是他改變了,現在也已經兩個小孩的爸爸了,雖然經濟重擔還是若在我身上,但是只要回家看兩個小孩乖乖的就很滿足了,何必計較誰付出比較多呢,所以勸你還是試著改變自己對老婆的態度,時間久了她也會改變的

傷心的人0122 wrote:
我與老婆結婚約快5年...(恕刪)


看到這裡
只覺得小孩真可憐
未來的人生只能在破碎的家庭成長
你確定你愛小孩嗎????????你確定嗎???????

男人 有什麼不能忍的
老婆有偷吃嗎????? 有大逆不道嗎?????
有的話再來說
沒有的話 說什麼個性不合只會讓人看了想笑
沒辦法當夫妻 那就試著當朋友

講句難聽的 LP掐著也要為小孩著想
我在樓主身上看到我的影子
我也離了
問題很多 姑嫂妯娌 經濟問題 男生太摳 老婆沒安全感 因沒工作沒收入還要帶小孩 憂鬱症上身
吵很兇 每次吵 我都自我反省 但是還是故態復萌 問題出在誰身上 當然是男的
已簽字 但是還是維持婚姻狀況 正在努力把老婆在簽回來中
一切都是男的的錯阿(除非女的外遇)不然男生是沒資格提離婚的
我猜 樓主a型 還是天坪座 家中還有妹妹未嫁 父母疼愛程度最後一名
猜中有牛肉麵吃嗎
百葉窗 wrote:
一個月一萬元的育嬰費...(恕刪)


+1

坦白說 照樓主你說的 你想要的狀況那叫做暫時性的分居

真的離婚的話 裡面還要牽扯到 贍養費(通常由要求方支付 比較弱勢那方得)

其他還有財產平分 監護權(由社工人員評估)探視權還有其他紛爭 等等的

真的要和平離婚 離婚後還可以當朋友的 不容易看到 請三思


阿對 在補充一下 離婚後 就是兩個沒關係的人了 請不要離婚後

還要說用 給對方薪水 家用等方式幫你照顧小孩 該給的贍養費跟財產分配別忘了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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