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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在這機機車車做啥
反正就你們雙方協調好就好了
你管別人家要怎樣??

就你說的人有自由意志
那你管那麼多做啥??


ps;你請客也別收禮金
把快樂帶給朋友
但不該和朋友收禮金
以後要走到最後階段是小倆口的事
兩人商量好有共同觀念就可以
甚至可以為了不要禮金聘金
喜餅結婚儀式跟家人唱反調
小孩要從母姓父姓也都沒意見
誰說小孩一定要從父姓
要說天生叛逆愛唱反調也好
有些傳統本來就應該被導正非一直墨守成規
以前民法還存在的性別歧視觀念
後來隨著社會的進步變遷
女權價值抬頭而修法改掉
逕而達到落實男女平等

ncc3001 wrote:
包括拍婚妙照、辦桌請客、蜜月旅行、結婚典禮等等的
一律由男女雙方與雙方的家人協商支付
最好的情況是雙方平分...(恕刪)


婚妙照平分說的過去

辦桌請客不都是男方場男方付,女方場女方付的嗎?

蜜月旅行?

女方人都嫁給你了

這也計較??

如果要去的地方花費過大的話

就晚點去蜜月

或在國內蜜月即可

等經濟上充裕時再出國去玩

結婚典禮男方場男方付

訂婚典禮女方場女方付

一個女生從小養到大

所有的花費..開銷及付出的精神

要如何拿那麼點聘金來衡量(太誇張的要求不在此之內)



男方給聘金

女方附嫁妝

一來一往很公平




有的事能計較

有的事睜隻眼閉隻眼就好

不然日子要怎麼過??
ninja680614 大大說的太好了。

"在這機機車車做啥?反正就你們雙方協調好就好了,你管別人家要怎樣??"

樓上講的更是一針見血:
"如果你認同"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那你應該也要認同以下幾點
你入女方戶口、小孩跟母姓、公媽廳拜女方祖先"

總覺得樓主只是想來討戰

簡單說,就算在01戰到無人反駁(累了懶得駁),遇到現實面還是得低頭,畢竟是別人的女兒。

若真要改變這種樓主所謂的陋習,請由自身先做起,

等樓主生女兒、養到滿十八(or less),

結婚時再由樓主出面表示也不要要聘金與嫁妝,

最後再來個"全無"的開箱文,這樣應該會比較有說服力!



joine3 wrote:
如果你認同"聘金與嫁...(恕刪)


>如果你認同"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那你應該也要認同以下幾點
>你入女方戶口
>小孩跟母姓
>公媽廳拜女方祖先

沒道理,應該是
妻子不用冠夫姓
小孩我覺得應該讓他自己選擇,但在他有能力選擇之前看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
為啥要只拜女方?應該男女方都要拜吧

為啥講求平等的聘金與嫁妝取消之後
換來的卻是女性沙文主義,你在想什麼…
ncc3001 wrote:
我不要求老婆冠夫姓...(恕刪)


這年頭誰還在冠夫姓...我問的是
如果娘家願意不收聘金
你是否願意讓你的小孩子跟著娘家姓
因為跟著老爸姓也是從以前到現在的習俗
這個現在是否也是你說的"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呢"

ncc3001 wrote:
她要不要離開這個家或父母身邊,取決於她的自由意志
...(恕刪)

那很好呀....

你交到老婆就請她直接跟你走

家裡長輩可以丟著不用說了...

你應該看看"skytian"大大回覆的

這方面如果改不了別人的話,我就以自己先作起!以後再教導小孩!...(恕刪)



而不是要長輩遷就你

等你變成長輩再來說吧

Jason kid wrote:
「男方拿錢財換取女方下半輩子嫁雞隨雞」的傳統價值...(恕刪)


但事實仍是啊...

女方嫁出去

離開自己的家

下半輩子都在男方家
ncc3001 wrote:
沒道理,應該是
妻子不用冠夫姓...(恕刪)


妻子不冠夫姓還ok

ncc3001 wrote:
小孩我覺得應該讓他自己選擇,但在他有能力選擇之前看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恕刪)


小孩讓他自己選擇

別逗了

小孩生下來就要報戶口..健保

再大一點...

讀幼稚園..小學..國中..高中

你讓他自己選擇那要等幾年啊??

那小孩的同學..老師..朋友要如何叫他(她)??
烘培咖 wrote:
這年頭誰還在冠夫姓....(恕刪)

>這年頭誰還在冠夫姓...我問的是
>如果娘家願意不收聘金
>是否願意讓你的小孩子跟著娘家姓
>這個現在是否也是你說的"完全沒必要在的陋習呢"

小孩子應該要有自己的選擇權

>lockquote>這方面如果改不了別人的話,我就以自己先作起!以後再教導小孩!...(恕刪)


沒錯啊…所以我現在不就在正在落實嗎,行動前要鞭策的是思想,沒有思想就沒有睿智的行為



ctcbj wrote:
ninja68061...(恕刪)



我本來就是要戰的,要對抗已經被許多人接受的陳規陋習
攻擊本來就是方法之一
歷史上的思想家,很多都是這樣幹的


>樓上講的更是一針見血:
>"如果你認同"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那你應該也要認同以下幾點
>你入女方戶口、小孩跟母姓、公媽廳拜女方祖先"

我不曉得這種蠢話那裡一針見血了
根本就沒有邏輯關係在

>簡單說,就算在01戰到無人反駁(累了懶得駁),遇到現實面還是得低頭,畢竟是別人的女兒。

啥? 又不是每個父母都是這樣。
「別人的女兒」本身就是句蠢話,再說一次,她首先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人,然後才是別人的女兒

>等樓主生女兒、養到滿十八(or less),
>結婚時再由樓主出面表示也不要要聘金與嫁妝,

啥? 只要這思想是正確的,提倡的人有沒有以身做則根本無關緊要

思想本身是否正確,只能夠用經驗證據與思辦來檢驗,與創作者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連這個基本的概念都沒有,怎麼跟人論理呢
發財猴 wrote:
妻子不冠夫姓還ok小...(恕刪)



所以這的確是艱難的問題,這個問題我目前持不可知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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