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特斯 wrote:第一次來發文~多多指...(恕刪) 我曾認識一個女孩子,從高中、大學到出社會與男友走了 12 年最後分手 ~~ 我一直在鼓勵身邊女性友人,要走上結婚的感情路最好不樣超過兩年!沒錯 ~ 愛情的保存期限不要超過兩年!!結婚需要熱情、需要衝動 ... 談戀愛不要走到老夫老妻般 .. 結婚後第七年都會癢了 ... 只靠一張證書綁住彼此 ... 更何況連一個法律社會道德都規範不到的「談戀愛」呢??女孩子把人生最美好的歲月陪伴一個男的,最後嫁的卻不是他。要是我是那個他,我也不會選擇她 ... 少數愛情長跑可以有結果的,只能說,佩服他們!他們是我眼中的極少數!那需要很大的定力與毅力!!如果女孩子婚前與別人愛情長跑 N 年了,最好不要讓你的現任老公知道 .... 很少男人可以忍受的了的!!
PRADAJUICE wrote:我老婆也是陪了我11...(恕刪) 常在夜深她熟睡時,我看著她,雖然心理有些不滿足有些遺憾但我很慶幸 這一路有她陪著我也很慶幸 我忍住了 才能有現在平淡的幸福以上....真的寫得很有fu !!QQ"... 讚+!!!! 感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