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不必 wrote:
林文必我只吃過他的排...(恕刪)
幫我約他出來呀~
我也很想跟他吃個飯

miria639 wrote:
會分手,一定其中一方有新的喜歡對象才分嘛~
過了一段時間又復合在一起,就表示對方也被甩了....
那你們當初分手的原因則並沒有消失啊,只是時間沖淡了,他不過只是找人取暖而已...
有許多案例是~對方的前X友回頭,再次跟前X友追求真愛去,
結果對自己造成更進一步地二度傷害!!.....= ='" (這下子除了怪自己蠢還能作啥??)
下一個雖然不一定更好,但至少代表自己有更多的選擇~
(回23F,那也就承認自己也是被別人甩過的舊貨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