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務P-鴨嘴獸泰瑞 wrote:那妳的意思就是說妳心理學很厲害囉?丫是多行?從頭到尾沒看到妳拿出來證明來說服,口氣倒是狂妄不少。 1.我有在那篇文章中提出解釋,但你似乎裝做沒看到,或者說,你看不懂我在講些什麼。2.我從來都沒有以心理學高手,或心理學很厲害自居,反倒是你們自以為很懂心理學。3.我跟他的情況根本就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無關,而比較接近反移情作用。有人說我的情況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很類似,這非常荒謬一來這個人根本就不懂得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二來他讓一個原本有明確界定的名詞變得太模糊,以致於容易自圓其說,並且發展成不可否證。你大可以說我類似反移情作用,而不是使用與我毫不相干的其他名詞,然後錯誤的無限擴大這個詞所蘊含的(你自己幻想的)意義。這不利於學術上的研究與實務運用。
dearmyloves wrote:我解禁黑名單是你發文...(恕刪) 我說過,我是否被妳移置黑名單或解禁與否,我根本不在乎。我也回覆妳的私人訊息,請針對我的問題回覆我,回我私人訊息也行。"請dearmyloves針對私人訊息主題向我道歉"加藤老鵰 wrote:對方都用私信了,你也...(恕刪) 當我看到對方給我的私人訊息時,我立刻回覆,回文如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938944&last=24889968但因為對方把我移置黑名單,所以我認為對方應該無法收到我回覆私人訊息,所以才發這篇。但目前尚未收到dearmyloves正面回覆
發表這種文章想法就不是一般人會去認同看戲就好不必認真,反正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多說無意義,我就喜歡看活該找罪受的人,沒兩個錢不會響發生這種事我覺得很正常,網友也不必反應過度既然這是自己選擇就自己承擔(個人造業個人擔)不管結果如何,沒人逼你就敢做敢當不知道會不會被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