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ot1009 wrote:媒人下去談時,我只說...(恕刪) 女方回說要你入贅,這件事是你女友跟你說的或是她事先知情嗎?如果是的話,可能你被設計了,現在很少人願意入贅,先有了孩子才提這件事,讓你無法抵抗,說不定有孩子這件事也是你女友設計的,如果不是的話,就問她願不願意事先瞞著姑姑去登記吧。
我先來正名一下~有收養跟認領兩種制度,依樓主情況是要用認領,但認領也不見得萬無一失,女友那可以否認~領養一辭應是對小動物而言~有心要爭親權以後隨身帶錄音筆~民庭訴訟很會拖~不知發存證再斷糧可不可行?若可的話這招效果應最快
只要確定小孩是你的, 且有負養育責任(支付$.....照顧...)小孩就是你的, 只是在戶籍上沒登記而已.屆時也是婚生子女, 不是領養....私生女.我想他姑姑怕一個人,除非你能找到一個可以代替你老婆的人.否則你只能先去桃園住了....之後再看算or說服搬到台北一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