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Jack~ wrote:結果他岳母搬來跟他們一起住後,竟然還擺高姿態,挖苦我同學說:看~連你爸媽都知道我女兒很乖,打著燈籠都找不到,你還敢提離婚,要不是你父母識相喔....blablablablabla...!!!!...(恕刪) 這麼不懂得做人的丈母娘可是很難遇到的啊~~
能溝通,還是兩公婆溝通一下。能在一起始終不容易。要不讓你朋友老婆看看大家是如何評判這件事情的,也許可以讓她認識到自己的不對。不過你朋友老婆在這件事情上表現的太自私了。完全沒有考慮你朋友的立場和處境。希望她可以自省,然後他們也不會離婚就比較完美了。
真的要離婚,除非有一方有通姦或其他情事,不然財產是法定公開制,你同學薪水雖然給你同學老婆,但銀行帳簿總是有登計,記在他老婆名下的資產你同學是可以分一半的,不過我建議版大同學倒是不用急著離婚,首先,建議你同學自己之後薪水不用再給老婆,狠一點,房貸也不用繳,電費也不用出,家用狠一點也都不給,達成協議再處理房子,反正你同學只想脫離這個婚姻,錢都不是很在乎了不是嗎?,不過我覺得你同學不在乎錢,他老婆可不是如此,所以如果真的這樣做,到時我看你同學老婆會先跟你同學提離婚
基本上如果婚前沒有簽訂契約,我記得財產是共有制,也就是說...版主朋友有權分一半!!或者是,用訴訟方式訴請離婚,繳交每月房貸的繳費證明,房子法官會斟酌判....不過遇到這種....真的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們家都是寫我名字....
BlackJack~ wrote:昨晚我高中同學突然跑...(恕刪) 這樣感覺我老婆比較好...薪水 : 我>老婆 (我>70k/month , 婆 >50K/month)房子 : 共同掛名(我出頭期,貸款我繳,老婆有時也會幫忙繳)車子 : 我的名字(婆有出15萬)機車 : 我的名字(8年的光陽高手125)加裡家電/家具/裝潢 : 老婆出每年出國次數 : 2次(寒暑假各一次,費用自付)家裡菜錢/水電瓦斯費 : 老婆出其實這不是要炫燿,而是要表達每家的狀況不同...若我的狀況與版大相同,我也會選擇離婚...因為兩個人比一個人還辛苦....女人會賺錢,所以贍養費可免...財產則一人一半(就算房產掛她名下也是一樣要對半拆)戶頭現金也是一人一半....這樣才叫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