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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生的責任?

以前古早的觀念吧

以前女子無才便是德

現在女權當道女生當主管也不亞於男生

為什麼在這個環節上大家都故意退化到以前那樣的觀念

但每每有權力就談女權

現在當男人真的很辛苦

老實說一個月賺4-5萬的辛勞跟一個月賺10萬以上都一樣很辛苦

可是有時候工作性質或是社會上衣些不公平因素無法去弭平

就算一個月又10幾萬收入請問太太會擔任家裡面任勞任怨的黃臉婆嗎?

所以我個人不這麼認為房子是男人的責任

房子是兩個人共同的責任如同孩子一樣

我覺得是兩個人的責任.因為共組家庭之後有很多的事情是需要兩人彼此的努力才可以維持良好關係的.否則將變成任何事情都單方面(女生或男生)在付出.這樣子的話就算再好的關係.日子久了就會變質.唯有兩人同甘共苦的心態去面對生活上的瑣事.這樣路才能夠走的更遠.更寬廣^^

所以囉~生活上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瑣事是兩個人的責任(家事當然也不例外囉.男生也應當多多幫忙)
倒不如別結婚好了
自己賺自己住= =
現在的台灣女性思維我真的不敢指教
http://www.wretch.cc/album/a9218113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當然要把錢的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至少分手或離婚時不用被分一杯羹...
wc2880 wrote:
前幾天跟一個女性友人出去吃飯聊聊天~她的觀念我真的是傻眼!!
也不是國色天香或是身材佼好!!連邊都搭不上...身高170體重45這個麻!客官自己想想身材...


現在外面鑲金的鮑魚還真多
你可以去問問愛把兩性平等掛在嘴邊的女生


我認同
niceman0211 wrote:
我覺得是兩個人的責任...(恕刪)



我認同他------因為相愛的二人如果一直計較----

最後一定為了錢吵架或上法院----這是對愛最殘忍的打擊了~

如果一方付了貸款---另一方(賺少的)負責一些平時的家用

這也是分工合作啊1~

別以為家用---零零散散的----其實加起來~也不少呢~

最怕的就是吵架-----被對方指責---那有多少?算不了什麼??

不就跟出去吃飯一樣
這頓你請,下一頓我請
計較那麼多,這婚姻還走的下去嗎?
兩邊各出資差不多,然後再共同擁有,到時候不爽要離婚時也不會爭來爭去的
男人有能力自己一個人買房子養活一家子,的確感覺比較厲害
當然擔不起也不能免強,不然怎麼辦.....

就怕那種要女人外出工作分攤家用的男人,回到家還二腳一攤要當大爺
如果沒辦法,那男人就要幫忙做家事,帶小孩,彌補自己沒有賺錢養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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