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原來不只是嫌我沒錢,是我被劈腿了....唉

35的話還是想想賺錢的事巴
不然下一個又會同樣結局收場
怎麼取暖都沒用的 自己想通最重要 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

lkkest wrote:
小弟在今年四月跟交往...(恕刪)

前男友 =等於錢男友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lkkest wrote:
小弟在今年四月跟交往...(恕刪)


版大能跟這女人分手

該殺豬宰羊酬神了

哪還需要啥溫暖的





表弟終究輸給了表哥


別氣餒下一個更好
是她配不上你!搞不好過一陣子又回來找板大了....有心裡準備要拒絕她~
外面正妹一堆~不差她一個!再找過就好....先把自己的經濟搞好吧!
不然在工作職場上找個好女人也不錯啊~
lkkest wrote:
我不年輕了大大小弟今...(恕刪)


我可以借問一下嗎?

如果版大沒有發現或是版大前任並沒有劈腿,

就是單純維持原案:媽媽說你錢賺太少!!!但分手後還是交了新男友,

哪一種結局比較能夠接受勒???

本人認為士可殺不可辱...........
去她男友的部落格留言 "還你吧~也沒多好用................."
有交過就好
就當做是在練功夫 這一關你已過了
經驗值+1
繼續練吧!
以前年輕時後的目標 30歲之前至少要x到10up

幾個了呢?加油!
真的...該開心才對
這種女人沒娶回家

去年12月我要訂婚的
結果10月被劈

會難過嗎?

這些日子我把約會基金拿去買新電視、組新單車、買小DC、買單眼、還去了一趟曼谷
他們開心的時候最好的報復就是要過的比他們爽

而且

她今年也吃到苦頭了
她男人背著她上網找一夜情
跟女網友的訊息紀錄被寄到她信箱裡
這大概就是大家口中說的...總有一天要還的!


只不過...他們居然能還在一起!
誰能說說為什麼??








這個仇 難道不應該報!?
胖子安迪 wrote:
真的...該開心才對...(恕刪)


只能說愛到卡慘死!!!!

男女適用!!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