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還沒結婚~為什麼要巴著女友不放??然後還要為了劈腿替自己找藉口@@?有哪幾個女人會希望自己另一半跟人家分享~我總覺得樓主根本就是想要享齊人之福...既有女友又有炮友...還想把自己偷吃的事實合理化(歸咎給女友不喜歡愛愛...)完全是自私的想法~我勸你還是放生吧~你已經誤了人家八年了~你想去找個身體合的就去吧...今天就算你挽回了~假以時日....你還是會嫌棄對方都不跟你愛愛...那又何必~再次傷害人家嗎??相信如果這是妳女兒...你肯定拿刀砍人了~"~
pepperyam wrote:性是一種本能道德上卻...(恕刪) 所謂得情人~是指(心靈上)(身體上)的契合~並非(神人般)的(道德)~今天愛一個人並不是(比誰愛誰比較多)~是因為(雙方)想在一起~問題絕對不是(一個人)所能產生出來的~如果樓大真心愛她~結婚後就不要住在一起~去外地努力工作~只要定時把錢拿回去就好~你女朋友有沒有你其實都沒差~她只是需要有個像老爸的男人~
pepperyam wrote:除了這方面的事情我們真的都默契十足什麼時候會生氣不開心或是一個眼神中想吐露哪些事我們互相都是可以理解的...(恕刪) 樓主性技巧有問題:相處八年的女友:無法去體會當女人在性的優勢與樂趣......這是你的錯..........
天空藍小惡魔 wrote:都還沒結婚~為什麼要...(恕刪) 我並不想享有其人之福甚至我覺得那樣根本就不快樂另外你的最後一句話如果是我女兒我真的會去砍人但是我不認為我女兒應該要讓我知道這些都是大人了應該要自己面對未來和選擇
顏如玉 wrote:樓...(恕刪) 您有點到重點我們曾經這樣認為也這樣解決過市面上性方面的暢銷書:維納斯、緩慢性愛還有其他很多我有點忘了我也都很認真的看了學了真的也在身理上讓我女友高潮、潮吹也很認真的溝通她是不是裝的或是有沒有對他造成壓力答案也都是正向的但是滿足了就要半年才想一次這個事實沒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