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丁仔 wrote:
那去小妖精住處不會喔
話說沒有鞭炮可以放幹麻要被凹請客
坦白說,我也是這麼想
結了婚了幹嘛還花這個錢
另外,因為是同事關係還是不要亂來,光是有這個意圖就會傳話傳的很難聽了
BlackJack~ wrote:
純推一下這間店......(恕刪)
之前有去台中和京站喝過
台中店還有靶機,京站沒有
Sunninessbaby wrote:
順便邀有想要追她的男...(恕刪)
公司年輕同事有追過她們,被打槍打的很慘
不過也因為是追求技巧太差
fireleg wrote:
是為了她們身材著想…酒喝多了會有啤酒肚喔
還好啦,同事一年多還沒請她們過,連飲料也都沒有請過
我想我是受兩性版毒太深了
fireleg wrote:
正常來說你結婚也要養家,零用錢應該也是跟太太拿的,況且你只是她們的同事,請客這種事情都是自動自發的,禮尚往來,被拗的話感覺很差。
我老婆是把薪水交給我,也不過問我怎麼花
基本上我也不會亂花,花這個錢也是在能力之內
只是不想隨便請客,她們約我至少三個月了
阿平 ~ wrote:
台北市吉林路靠民生東路有家吉林客棧快炒,一盤80,還算不錯吃。Asahi 乾杯玻璃瓶裝買一送二,也許200塊真能符合預算,彼此不吃虧!
引言 2010-07-12 16:24 by 阿丁仔
她們好像就是提這間快炒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