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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介入了愛情(婚姻)......

當初結婚就是要求法律給雙方一個保障,現在法律當然可以介入你的婚姻

如果不想要法律介入你的感情,當初就不應該結婚
我知道我很賤 wrote: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當法...(恕刪)

分明是來討砲的
你只是想打炮,
而且還想打多種炮,
現在被抓了,
換你被炮,

這很正常啊


認錯道歉就能了事的話,那法律也只是個難懂的嘴炮文而已
其實在全世界的民主法治國家裡,「婚外情刑罰化」可能已不超過4、5個了,因為刑罰的確無助於「挽回愛情」,但是民事賠償則仍逃不過,就算在英、美、法等國亦然。

這類社會案件聽多了,其實樓主還算相對有良心的了。但要當一個真男人,有一個原則一定要守住:一定要尊重合法婚姻的配偶,要有男人的風度,不可以再傷害她。如果她要求離婚,就答應她開出來的條件吧!錢給了...再賺就有、房子給了...一樣再賺就有!!無論元配平時如何不體貼、耍脾氣......等,但在大是大非之下,這次的事件她的確是受害者。

既然事已至此,追悔無用(樓主好像也並沒有追悔之意),就真心嘗試將所有相關人的傷害降到最低吧!然後,不要再玩婚前的劈腿或婚後的婚外情了(除非女方也是玩家,那就公平),套一句小胖老師的話:「加油,好嗎」!
我知道我很賤 wrote:
傷害既已用最爆炸性的方式展開,現在我的想法只有怎麼把對他們兩個的傷害減到最低。

只是我想這也不是外者可以決定的。


對不起,看到這邊我笑了。

話不用講的那麼好聽,就算你心中真的是這樣想,但講出來就是虛偽、偽善。

真的有資格講這話,也是在你有所做為之後。

沒錯,不是外者可決定的,但既然搞到這種田地,開版大似乎也沒甚麼選擇。

---

再來,開版想探討的法律介入愛情....


不太想說很八股的道德觀。


只是想說,婚外情、外遇這種事情。

基本上沒爆出來或是沒人告,都不會有事(告訴乃論),如果沒事那也沒甚麼大不了的。

有人可以不被抓,有人可以不被告。就像這個版上某個L開頭的大大一樣,玩人妻但沒事。

如果開版大你可以,那請便,L大發的很多美化行為的文章相當適合拿來當作你的說詞。


但既然要吃上官司了,那就請收起甚麼自由戀愛的美化、浪漫詞彙。

因為這根本毫無意義,並且有自我合理化的跡象。


接下來,請好好的面對你該面對的。
我知道我很賤 wrote:

找律師就不必了,我不想爭什麼,也沒什麼好爭的了!

況且我的問題就是當法律介入了愛情(婚姻),律師代表的不也是法律嗎?

)


樓主在感情上還有什麼"責任"可以說嗎?


既然沒有,
現實問題是"法律"


解決法律問題就等於解決了感情。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若是繼續這段婚姻,我如何去面對她及她的家人,她的父母,再一聲的爸媽,我怎麼叫的出口?

若是選擇情人,她的人生因我而留下的疤痕還有她的父母,我又該如何面對?

不論何者,對另一方的愧疚,也只是重重壓在心頭。



真的想對她們好就兩個都放生吧。

人生還很長,她們可以再找更好的男人。

雖然她們現在可能都很痛苦,等你不在時間久了又會好好的.....當然前提是你不要在跟她們有牽扯了。

樓主的心態適合的是和你有共識,玩的起也只想玩的女人。
我知道我很賤 wrote: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當法...(恕刪)


說的真好~~最近有一個新聞...是一個男人要在三個女人中選一個....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很抱歉...
我無法幫助你

只能對你說...
抱歉 你選擇錯誤了
如果你結婚了還這樣...
請你不要結婚了
這樣對你跟對你的老婆會比較好...
如果有了小孩...

給你個建議
離婚吧

離婚再出去外面亂搞 那你沒有道德觀念的小頭就不會有問題了
其實蠻簡單的,天大的官司地大的銀子,連羞都可以遮,金錢實在太好用了,反正我知道你目前的心情一定覺得自己萬死不足以報,把財產變現殆盡,兩邊賠一賠,自己從零出發重新開始也就是了.

不過老實說,大部分人的指天誓日,一旦被要求落實用有形物質替代時,突然就發現原來自己的萬死莫辭其實很廉價,喊了半天的”只要能彌補她們我啥都願意”,其實啥都不怎麼願意,這也無所謂,面對自己的脆弱與偽善,一樣可以再出發,不過不要再唬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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