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前不適用看看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好用,有的生活習慣沒有住在一起是不太容易發現的吧,好用再來簽約,不好用就直接退貨........同居了想不想分開是看個人,如果同居發現男人的缺點,選擇要堅持下去日後也是自己要承擔的,如果後悔了,就直接再見不用聯絡就好,應該是不需要十八相送,不過長輩的態度也是有影響,有的長輩覺得同居了就要負責,有的則是贊成結婚前先同居試用看看~~我也是贊成結婚前要先試用看看!!
幾10年前的人覺得同居對女生有影響是因為性觀念保守,非得要結婚才能有性行為。所以同居會影響女生名聲。但是現在成年男女朋友沒有性行為的很稀少了吧... 婚前性行為也比較少有人去質疑了。以這邏輯來看,所以這問題感覺就是,女性未婚可以跟男友有性行為,但是卻不能一起生活,做完之後請各自回家。否則會被以異樣眼光看待。是這樣嗎?
當然要同居阿,不試婚一下,你敢直接結婚嗎?現在草莓族這麼多,從小爸爸媽媽照顧到大,台面上看起來彬彬有禮,氣質出眾,真正私底下不知道什麼樣子勒,萬一到時候娶回家,就像在家供奉一尊觀音一樣,什麼都不會,像是生活白癡,這到還無所謂,慘的是什麼都不會,還什麼都不想學,結婚前只有愛情,什麼爛東西都可以接受,結婚後除了愛情還要考慮到未來,這時候很多小缺點就是致命傷了!
linlin~琳琳 wrote:以下個人觀點男的睡女...(恕刪) 如果連女人本身都會這麼想...那還能怪誰呢......話說這在西方開放的國家...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現在的台灣也一樣。差的不過就是思想,有好有壞囉...........
同居第一次就找到合的來的人(就短期而言?)---幸運同居第二次找到合的來的人(就短期而言?)---好(是否有降低標準了?)同居第三次找到合的來的人(就短期而言?)---不錯(是否有降低標準了?)第四次...第五次...現今社會能彼此接受對方同居多次的人應該很少吧那贊成先同居的人你又準備要幾次呢又或者可以改變優先順序來做些其他事